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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农业扶持项目 福建省2021年农业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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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浦城:建设高标准农田 促农增效助民增收

几台机械来回穿梭,一些高低不平且不规则的田块,很快变成了平整的土地……10月10日,浦城县仙阳镇阳墩村土地平整项目工地上,一片繁忙。

福建农村农业扶持项目 福建省2021年农业资金补贴

据了解,该项目于国庆假期开工建设,平整的土地涉及阳墩和巽岭两个村,共计850亩,预计投资200万元,将原来的耕地改造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规模化、机械化耕种,提高农作效率。“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通过土地平整,可以达到规模化的机插、机收的效果,增加耕作效率。”仙阳镇人大左明福说,这些土地平整后,今冬明春就将用来机械化种植连片油菜,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农田是农业发展之要、粮食安全之基、农民立命之本。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县来说,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改善农田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推动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浦城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浦城县自古就有“福建粮仓”的美誉,素有“浦城收一收,有米下福州”的历史。全县耕地面积50.58万亩,位列全省,是福建省商品粮基地县,是《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800个产粮大县之一,连续八年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2021年,浦城县粮食综合考评位居全省。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广袤的耕地面积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了前提条件。

近年来,浦城县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和工程质量,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着力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今年,全县共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57万亩,总投资7971.07万元。

“我们充分征求乡镇、村的意见和建议,并有效发挥专家评审作用,抓好选项立项工作,确保建成一片,成功一片。”浦城县农业农村局介绍,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下,福建省地测院遥感中心为浦城县开发了“掌上农田”APP,整合了2011年以来各部门已经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情况,涵盖了全县所有地类基本情况。依托“掌上农田”的强大功能,快速精准地判断县域内任何区域是否可以申报项目,研判新增耕地潜力,水稻功能区和农保地占比等数据在“掌上”一目了然,有力支撑了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立项、勘察设计、申报评审等工作。同时抓住高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对集中连片的高标项目区,把土地整理工程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单独分离出来招标,选取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

福建省启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项目

26日,省农业农村厅、福建农林大学在福州举办2022年福建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启动仪式暨期培训班开班式。

该项目每年为全省各县(市、区)培育10名“头雁”,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能够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培育主要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头雁”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县(市、区)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作为选定的培育机构,福建农林大学承担“线上学习、集中授课、考察互访、导师帮扶”等培育任务,终构建助推“头雁”乡村产业振兴的终身服务体系。据介绍,今年的“头雁”项目共分7期14个班次进行。培训课程主要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两大类。专业方向课程设定园艺技术、茶叶、食用菌栽培、农业金融与保险期货、健康养殖等类别。

为推进“头雁”项目,我省将从资金与政策两方面提供综合支持。

资金方面,“头雁”培育经费每人不超过2.5万元,由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

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是什么?

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农业(含农、林、牧、渔业,下同)生产发展、生态农业建设及农业防灾、风险防控的补助资金。按照《办法》,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主要为村级集体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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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提出,福建省建设农田水利、饮水工程、农村道路、农村能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可得到省级财政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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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般每个项目补助10万—50万元;对以县为单位实施的优势特色产业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专项资金可用于修缮、建造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所需的设计、材料购置、工程设备、施工作业和项目管理等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和、弥补亏损和偿还债务、修建购买楼堂馆所、交通和通信工具购置,以及其他与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无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