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招标怎么做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一、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备案
1.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备案。
2.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1.1 绿化施工工程:苗木、花卉、草皮的起运、栽植、养护、修剪
和大树移植、土壤改良等工程;
1.2 假山工程:石山、土山、土石山工程和叠石、置石、塑石等工
程;
1.3 水景工程:改造天然水体和人工构筑水景,含喷泉、瀑布、跌
1.4 园林土建安装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将在公示期内予以公示,任何有兴趣的投标人都可以前往具体地址查阅。工程:园林路桥、园林小品、园林设施等;
1.5 园林绿化及园林设施的养护。
3.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工程规模、发包方式、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 办理工程招标备案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2 法人资格证明;
4.3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
4.4 资金证明;
4.5 满足招标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4.7 招标机构资质和与该工程建设方的合同。
5. 园林绿化工程招标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备案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1. 资格预审文件(邀请招标时无)
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不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单位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多于3家。)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单位需参照标准范本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而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只需编写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园林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同意备案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公告。
2. 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编写说明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3.2.1 一般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2.2 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应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控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3 投标价格计算依据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3.3.1 工程计价类别;
3.3.3 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等;
3.3.4 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采购、运输、保管的;
3.3.5 工程量清单。
3.4 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参照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5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6 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的计算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7 投标准备时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准备时间。
3.8 投标保证金
3.8.1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8.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3.9 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比率为:
3.9.1 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
3.9.2 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3.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确定应视工程情况而定,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的投标有效期可定为28天以内;复杂的大型工程投标有效期可定为56天以内。
3.11 材料或设备采购供应
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招标单位按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三、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邀请招标时为“发出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在重庆市有形建筑市场发布信息,同时在《重庆商报》、《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或《重庆风景园林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四、资格预审(邀请招标时无)
1. 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时,通过对申请单位填报的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进行评比和分析,确定出合格的申请单位花名册,将花名册报园林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 待园林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招标单位向所有合格的申请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申请单位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在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在招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有效的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吗
招标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写招标文件并备案后方可发放。招标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2、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综上所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水、驳岸工程等;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待遇。
已详细查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什么无异议
采购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采购公告或邀请函:介绍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采购产品或服务的描述、采购条件、报名要求等。
2. 报名资格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以证明其有资格参与采购项目。
3. 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包括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和要求,供应商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才能提交投标。
4. 技术规范和业绩要求:详细描述采购项目的技术规范和业绩要求,以确保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
5. 合同草案或标准合同条款:列出采购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条件,供供应商参考和签署。
6. 评审标准和方法:描述评审委员会将如何评估供应商的报价和资质,并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7. 保证金或履约保证: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
8. 保密协议:3.3.2 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取费标准;要求供应商保护采购项目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当然,具体的采购文件内容取决于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3.2 投标价格,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和增减。如果您已经详细查审了全部采购文件且无异议,意味着您对采购文件的内容、要求和条件都没有疑问或不满意的地方。
公示期内开展招投标的说明怎么写
4.1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重庆市配套绿地绿化工程施工设计核定通知书”(3)技术规格。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是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指招标项目在技术、质量方面的标准,如一定的大小、轻重、体积、精密度、性能等。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的确定,往往是招标能否具有竞争性,达到预期目的的技术制约因素。;公示期、公示内容、监督电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公示期为具体天数,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3、为确保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设立了监督电话具体电话号码,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问题和反映都可以通过该电话进行反映。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针对
3、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投标人可以就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提出异议。如果招标文件中的这些内容存在不清晰、不完整或者有歧义的情况,投标人应当及时提出异议,以便招标人及时修改和补充。
3、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投标人可以就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如果招标文件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或者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当在异议期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招标人及时修改和补充。
4、招标文件的公正性:投标人可以就招标文件的公正性提出异议。如果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存在某些投标人或者偏袒某些投标人的情况,投标人应当在异议期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需要注意的是,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时应当在异议期内及时提出,以便招标人有足够的时4.6 已签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间对异议进行处理和回复。同时,投标人也应当认真核实自己的异议内容,确保异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投标人的异议成立并得到处理后,应当及时调整自己的投标策略,以便更好地参与招标竞争。
在提出异议时,投标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异议。这可以是相关的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或者其他参考资料等。同时,投标人也应当注意保持与招标人的良好沟通,确保异议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
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及工作内容
工程招标的程序包括: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和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和(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资格预审;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和召开交底会议;开标、评标和定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3.12 工程量清单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
招标文件应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3)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6)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7)合同主要条款;(8)投标文件格式;(9)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10)技术条款;(11)设计图纸;(12)评标标准和方法;(13)投标。
招标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的为编写投标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人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性;一类是关于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类是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内容,统称实质性要求。所谓招标文件实质性就是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相符,无显著异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
性要求不相符,即可认定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并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招标文件一般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人须知。这是招标文件中反映招标人的招标意图,每个条款都是投标人应该知晓和遵守的规则的说明。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4)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投标报价是招标人评标时衡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事先提出报价的具体要求及计算方法。招标文件中应说明招标价格是固定不变的,或是采取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中还应列明投标价格的一种或几种货。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只能采用招标文件中已列明的标准和方法,不得另定。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在招标投标程序中,如果投标人投标后擅自撤回招标,或者投标被接受后由于投标人的过错而不能缔结合同,那么招标人就可能遭受损失(如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和招标推迟而造成的损失等)。因此,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保证金或形式的担保(如抵押、保证等),以防止投标人违约,并在投标人违约时得到赔偿。
(9)投标文件的编制(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要求。
(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12)主要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明确将要完成的工程范围、供货的范围、招标人与中标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除一般合同条款之外,合同中还应包括招标项目的特殊合同条款。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机构的名称、地址、及;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招标单位的名称、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工程的施工时间、资金情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的条件等
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可以在异议期内就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异议,以便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法律依据】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中华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