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证怎么办理
对核准开业的,由县级工商局分别发给下列执照:(1)经营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核发《营业执照》及副本;(2)经营期限在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核发《临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及副本、《临时营业执照》必须加盖县级工商局印章。法律分析:政务服务网站办理所需资料
养殖合作社要什么证照 养殖合作社要什么证照才能办理
养殖合作社要什么证照 养殖合作社要什么证照才能办理
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方法/步骤
1以企业法人身份登录企业所在地的区级政务服务网,以杭州市江干区为例,登录界面。
2在部门导航栏内,选择该业务的受理部门“区市场”。
3在该部门受理列表中,找到“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点击“在线办理”。
4确认审批条件、收取材料等信息,点击底部的“下一步”。
5按系统提示要求,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申请材料,点击底部的“提交”,即可完成养殖证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要办理牲畜养殖营业执照是否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办合作社、协会是不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动物防疫法》规定: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法律分析:(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应当具备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你也可以查阅一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看看都有什么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取得合格证。
注册农村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注册一个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材料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明;法律分析:注册一个养殖合作社需要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明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8、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9、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哪些条件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其从业人员、字号名称、场地等主要登记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详细填写《开业调查报告》,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五名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
2、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养殖合作社可以为财产保全担保吗
申请财产保全时,养殖合作社经同意,可以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4. 与帮手、学徒签订的书面合同。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办理合作社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
根据规定,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申请开业登记须提交下列证件:
1. 申请书。
2. 申请人及从业人员及职业状况证明。
3.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
5. 经营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提权证明,非自有房提权单位证明和承租协议)
6. 从事关系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等行业的学徒、帮手的保险凭证。
7. 有专项规定的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
8. 育龄人员的生育证明。
9. 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
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证件齐全后,登记主管机关查验有关证明,手续完备的,发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手续不完备的,通知申请人补办。
审批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