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农场

邢台市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 邢台市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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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养殖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

目前,名义上是不允许直接排入环境的。所以,楼主的问题污水只有以上两个去处。

法律分析:区域集中化,加大了对地区环境的压力

根据《中华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可知,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是否所有的土地都能进行畜牧业养殖,对于此,我们进行下一步的探讨。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涉事土地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国土资源部、在其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指出:“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另外我们从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规定可得知: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所以说,并不是所有耕地上的养殖场都是违建,如果统计表明,2004年云南省共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即百头牛、千头猪、万羽鸡以上规模)700多家,其中奶牛饲养量4.56万头,生猪年末存栏168.6万头,全年上市435万头;家禽年末存栏8793万羽,全年上市10651万羽。因为拆违而遭到强拆是不理也不合法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如果诉求得不到回应,可以聘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合理赔偿。

《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中华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养殖污水采用什么样的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目前养殖污水排放相关标准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已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我国于1996年发布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允许排水量,其中与养殖污水有关的污染物指标及其限值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一级水质二级水质水质BOD5(毫克/升)300COD(毫克/升)500SS(毫克/升)400NH+4-N(毫克/升)—P(毫克/升)—硫化物2.01.0Cu2.0Zn5.02001年我国针对养殖污水排放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1),主要污染物及限值见下表,但是该标准实施已10余年,而且随着发展和人们对环保问题的重视,该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生产和环保要求,目前正在修订中。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分别于2005年、2005年和2009年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DB33/593—2005、DB37/534—2005、DB44/613—2009,这些地方标准根据当地的环保新形势,对养殖污水排放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标准的各项排放参数限值均比GB18596—2001更低。

污染物指标标准值BOD5(毫克/升)150COD(毫克/升)400SS(毫克/升)200NH+4-N(毫克/升)80TP(毫克/升)8.0粪大肠菌群(个/毫升)10000蛔虫卵(个/升)2.0养殖污水除了达标排放外,也可经过适当处理后作为灌溉用水用于农业生产,此时,可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执行,该标准对灌溉稻田、旱地和蔬菜的水质分别提出了污染物的限制要求见下表。

污染物稻田旱地蔬菜BOD5(毫克/升)40,15COD(毫克/升)100,60SS(毫克/升)60,15大肠菌(个/100毫升)000,1000蛔虫卵(个/升)2,1氯化物350铅0.2砷,铬0.1镉0.01汞0.001

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8的一级A标准

主要看你的除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外污水排到哪里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邢台市市西马庄村能搞养殖基吗?

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的标准

可以养殖.要是排入下水道,执行城市污水排入污水管道标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准

规模化养殖场怎样定义的

但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畜产公害”,畜禽粪便、养殖污水任意堆弃、排放现象普遍存在,养殖场集中地区环境恶化,间接地对水源、土壤空气等产生污染。按粪便量计算,1头猪的排粪量相当于2个人的排粪量,而按BOD5( 生化需氧量)的量计,则1头猪相当于13个人。按我国1999年养猪5.2亿头计,其粪便量和BOD5 量分别相当于10.4亿人和67.6亿人;1只鸡的粪便量和BOD5量分别相当于0.1人和0.62.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环境控制8人的排粪量,按我国1999年养鸡30亿只计算,其粪便量和BOD5量分别相当于3亿人和20.4亿人的排粪量。再加上鸭、鹅、牛等其它家畜家禽的物,其数量之巨可想而知。如今对畜禽物的处理已成为集约化养殖业的负担,对养殖场环境的控制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经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猪、奶牛、蛋鸡、肉鸡的养殖场。具有一定的规模,指标是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肉鸡出栏大于或等于50000羽。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近20多年来,我国养殖业发展迅速,取得了可喜的法律依据:业绩,肉、蛋、禽总产量连续保持世界,对改善生活水平,调整人们膳食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由于“菜蓝子”工程的实施和养殖业的逐步集约化、工业化,再加上目前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致富工程”的实施,畜禽养殖逐步在城郊及工矿地区集中。

据估算,全省畜禽废弃物(养殖污物)年量相当于1600万人之多,若按BOD5估算,全省畜禽的BOD5量相当于1800万人的量规模。再加上畜禽粪便作为农业肥料的比例大幅下降,大量的粪污产生及未经无害化处理就随时随地排放、堆弃,畜禽粪污对环境的污染逐年加大,对城镇、工矿及其自身的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未处理的畜禽粪污中大量的氮、磷、矿物元素及其产生的氨、等 恶臭气体,地恶化了空气、水体及土壤的质量,破坏了 生态平衡,对其中生存的 生物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有的甚至是毁灭性的。

环保部门已经发现,由于相应的环保设施不完备,养殖业产生的污染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环境污染源。加之大部分养殖从业人员环保意识薄弱,依法治理力度不够,养殖污染有大行其道,无人问津之势,虽然近期相关部门已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及治理养殖污染的措施,但落实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效果依然不明显,养殖场及其周围地区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屠宰场用准

法律分析:屠宰场属于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法律依据:《中华畜牧法》第三十七条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第四要是从污水厂排入水体,执行 城镇污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可知,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水厂排放标准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