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为“三农”工作聚力添能
完善机构设置,凝聚“三农”工作合力
农村农业局脱贫攻坚_农业局脱贫攻坚事迹材料
农村农业局脱贫攻坚_农业局脱贫攻坚事迹材料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在浏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浏阳市乡村振兴局,在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挂牌,实现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机构有效衔接;
抢抓湘赣边区域合作战略机遇,聚合农业产业集群,组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为农业科技园区项目建设、产业开发提供服务,通过科技、带动的虹吸效应,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构建多元化农产品供给体系;
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设立农业农村办公室或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涉农机构,推动“三农”工作组织架构向基层一线无缝覆盖;整合农业、畜牧领域兽医兽、生猪屠宰等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一执法,有效解决重、多头执法的问题。
优化职能体系,增添“三农”发展动力
因地制宜设置事业单位,构建上下贯通、相互支撑、协同耦合的工作新格局。
设置农业发展事务中心,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和产业发展等事务性工作,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成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畜禽水产品检测中心牌子,在乡镇(街道)涉农机构加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建立全链条、全覆盖、可追溯、协同高效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
设立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并升格为副科级机构,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农机研发等工作职能,健全农业化服务体系,为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人才引进,激发“三农”队伍活力
聚焦乡镇(街道)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持续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主动下沉100名行政编制、100名事业编制,用于核增镇街编制总数;
周转64名全额事业编制面向农业农村、治理、生态环保等专业人才。逐年增加涉农人才,下达镇街招录用编200余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师、乡镇医护人员用编2967名;
下达各类公费定向培养用编近600名,其中乡村教师520名、农村订单本科医学生31名,基层农技特岗人员10名;开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10条措施,基层医疗卫生系统通过考核选聘入编12名紧缺急需人才、38名成熟型专业技术人才,有效缓解基层引才难问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
法律分析:一是以稳帮扶、稳就业、稳产业为重点,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稳帮扶,就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脱贫人口收支变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扎实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稳就业,就是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继续办好扶贫车间,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范围,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多渠道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稳产业,就是推动扶贫产业融入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布局,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
二是以工作衔接、政策衔接、机构队伍衔接为重点,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好。工作衔接,就是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统揽脱贫地区各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带动建设项目和具体工作举措统筹部署推进,分类施策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政策衔接,就是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逐步过渡到乡村振兴上来。机构队伍衔接,就是有序做好乡村振兴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是分类开展乡村振兴区建设。重点抓好1个市、14个县、若干重点县和一批省级点,推进湘赣边乡村振兴区建设,在韶山至“两山”沿线等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样板村,在大湘西片区、水库后期扶持地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
法律依据:《中华农业法》 第三十七条 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采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质量标准、检验检疫、化服务以及灾害救助等方面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在不与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条约相抵触的情况下,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具体办法由制定。
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兴平镇万亩柠檬产业基地是广安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新亮点。广安区农业局负责人介绍,该区以脱贫攻坚为首要任务,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互联网+农业”为新动能,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全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
调优产业结构深化产业发展
作为农业大区,如何发挥优势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是广安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区遵循“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变”的思路,始终把调优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产业作为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深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来抓,全区现代农业产业驶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在崇望乡白庙、双胜、曙光村,一片片龙安柚基地见证着这块土地的产业发展之变。崇望乡委介绍,以前村民们在地里种植传统的玉米、红苕等作物。
一年下来挣到的钱只能维持生计,经过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经济效益高的龙安柚产业,并在柚地套种蔬菜,有效鼓起了村民的“钱袋子”,亩均收益由以前的不足1000元增加到现在的1.5万元。
广安区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的要求,在各乡镇举办“田间课堂”,对果农开展春管技术培训,参训人数达3300人次;在兴平镇建立起千亩标准化柠檬产业基地;在龙安乡、崇望乡建立起3000亩龙安柚春管基地,今年新发展优质龙安柚3000亩,优质桃、李、梨3000亩。
抓好优质蔬菜产业发展,该区今年挑选蔬菜优质品种12个,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5.8万亩,规模种植海椒1.8万亩,为每个村免费发放海椒苗600万株。
同时,该区积极稳定优质粮油产业,在悦来、大安、杨坪等乡镇建设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核心区,集中成片发展优质水稻3.5万亩。
在大安、悦来、兴平等乡镇持续建设玉米、大豆核心片4.6万亩。全区小春粮食生产面积达17.9万亩,油菜播种面积达14.7万亩;大春粮食播种面积达54.89万亩,优质水稻播种面积达20万亩。
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发展能力
旱能灌、涝能排、田成方、土成块、路畅通……6月7日,记者在崇望乡自力村花卉基地看到,经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基地内,按区域栽种起了桃树、玉兰树、樱花树、梅花树等各类树苗。
业主蒋祖胜告诉记者,区门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原来小块田土及坡薄地改造成大田大土,并规划建成生产便道、排灌沟渠等,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这里的土地如今已成为农业业主抢手的“香饽饽”。
广安区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该区已顺利完成产业扶贫项目和龙安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万元;
建设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以上标准农田0.9万亩。同时,该区积极加快农机推广工作,全区新增农机1350余台(套),机耕面积达21万亩,农机总动力达49.5万千瓦;
机电提灌站和机耕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彭家、井河两个乡镇机耕道硬化4.7公里,在崇望乡、大安镇等6个乡镇新建6个机电提灌站。
培育经营主体产业扶贫迈新步
在大安镇福城村和南桥村,该镇惠民农机农艺专业合作社李晓东和助手控着两台植保无人机,在田间喷洒农,防治水稻病虫害。李晓东告诉记者,合作社目前共流转土地11万亩,全部采取“统一育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的方式,发展水稻栽植、蔬菜种植等现代农业,生产效益明显提升,带动了周边12个村的农户实现稳定增收。
在广安区,惠民农机农艺专业合作社的成功运作并非孤例,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纷纷涌现,发挥出明显的辐射带动效应,有效提高了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群众特别是群众增收致富。
广安区农业局负责人介绍,该区在村积极开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行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户”“合作社+户”“家庭农场+户”等组织形式和发展模式,带动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促进户持续稳定增收。
目前,该区在兴平镇、大安镇等村新建综合信息服务点10个,7家农业公司、40家农民合作社、20家家庭农场、8家食品加工企业、3家农产品流通企业、4家农产品互联网企业实现网络销售2000余万元,实现助农增收。
农业农村局主要业务有哪些?
农业农村局主要业务如下:
1、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协调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制,制定和落实扶贫开发目标和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绩效考核评价;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被征地农民名单的确定;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