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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10个千亿级乡村产业!“皖”美乡村风景独好

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发布2021年乡村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此项报告发布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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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安徽省近年来深入贯彻的精神,认真落实、决策部署,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

报告指出,安徽 加强规划 ,印发了《安徽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作出专项部署。 加大政策扶持 ,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产品加工业、“双招双引”、乡村休闲 旅游 、农村创新创业等,制定实施一系列涉及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用电、 科技 创新、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措施。 推进农村改革 ,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及“放管服”等改革,激活要素、市场和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营造创业氛围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每年举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及全省农村创新创业大赛,各类人才到乡村投资兴业。

据悉,目前安徽省已 制定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安徽将重点打造10个全产业链产值达1000亿元的乡村产业( 稻米、小麦、玉米、生猪、家禽、水产、中材、蔬菜、林特、茶叶 )。2022年,安徽将围绕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0个。继续实施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新增百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总数达13家。

乡村振兴,产业是重中之重。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身,安徽正加速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

安徽省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近7000亿元,全国位次由2017年的第13位上升到第11位。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42万亿元,同比增长9.0%。

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加工园区建设,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截至2021年底,全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87个(含6个),3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园区57个,省级农业产业化区66个。

乡村特色产业兴旺

安徽茶园面积稳定在320万亩,茶产业综合产值560亿元;水果面积稳定300万亩,产量511.83万吨;中材栽培面积244.07万亩,产量138.51万吨;蔬菜累计播种面积1445.08万亩,累计产量3077.38万吨;食用菌产量44.2万吨;水果面积300万亩;桑园面积43.94万亩,蚕茧发种量37.7万张,鲜茧产量1.86万吨。

截至2021年,安徽省获得全国“一村一品”村镇147个;认定省级“一村一品”村镇740个。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7个、亿元村12个。全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4321个,其中专业乡镇201个。2021年,全省“一村一品”人均可支配收入21150元,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2782元。挖掘和保护传统文化和工艺,全省110个产品和74名乡村能人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目录。

乡村休闲 旅游 带动效果显著

实施乡村休闲 旅游 提升,2021年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 旅游 年接待游客2.2亿人次,营业收入810亿元,带动农户66.2万户。全省新增美丽休闲乡村12个,总数达55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 旅游 重点县2个;新认定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 旅游 县3个,总数达51个;新增园区22个,总数达222个。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0821元增加到2019年的15416元,从全国第18位上升到第12位。今年一季度,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094元,增幅居全国第五位、长三角位。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安徽省将在做强现代种养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休闲 旅游 业、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发展乡村信息产业等方面发力,推进乡村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乡村产业总产值将达到2.8万亿元。

来源 | 安徽日报、经济网

图源 | 、网

整编 |韩雨珂

安徽农业信息网的综合平台

截至目前,省市县门依托网平台建设各类站点180多个,横向覆盖省农委所有处室,建立部门子站29个;纵向覆盖十七个市、105个县(区),建立市县子站122个;有些市县还依托网平台建设各类专业站点和乡镇站点,约30多个,已集中发布农业政策、市场、科技等各类信息十万余条。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农业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息、宣传、保密、、档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工作;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二)综合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承担农村工作办公室和省新农村建设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持保护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三)人事处。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四)财务处。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办委管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五)法规处。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及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六)发展处。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提出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布局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建议;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承办省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七)市场信息处。拟订农业信息体系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的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产品价格动态;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八)科技教育处。拟订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工作,协调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参与农村劳动力监测工作;协调农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九)外事外经处。承办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十)农业产业化指导处(省农产品加工办公室)。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十一)农村经营管理处。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及财务、资产管理;监测分析农民收入情况;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事业发展工作。(十二)合作经济指导处。拟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指导农业社团工作。(十三)特色农产品开发处。拟订特色农产品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特色农产品开发,指导特色农产品发展;组织蚕种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工作。(十四)种植业局。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拟订并组织落实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拟订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安排;承担农作物种子、农、化肥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农作物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指导农业植物内检,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十五)渔业局(省渔政局)。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拟订并组织落实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和鱼使用的监管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渔政、渔港监管及渔船检验和渔业经济统计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十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七)农村能源办公室。承担农业生态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十八)省畜牧兽医局(省饲料工作办公室)。拟订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拟订并组织落实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医器械、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畜牧业统计工作。省畜牧兽医局设综合处、兽医处、畜牧处,均为副处级建制。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机关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农业委员会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 组织部 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2022年安徽省事业单位笔试成绩

2022报考安徽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岗位达到笔试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两科笔试成绩总分达到150分,且每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根据安徽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参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达到150分且没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

2022年安徽省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满分是200分,共分两个考试科目,每科成绩一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