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5.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的建设。返乡下乡人员用地政策得到进一步明确。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对十三届三次会议有关建议的答复。农业农村部表示,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中,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的有效途径。
农村农业发展制度(农业农村发展思路)
农村农业发展制度(农业农村发展思路)
由于多方面原因,村庄“空心化”、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同时,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又面临产业发展用地难的问题。早在2016年,办公厅就印发文件,提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
近年来,不少发达地区农村或大都市郊区以多种形式盘活宅基地与农房资源。浙江德清允许农户将一定年限的宅基地使用权出租,用于发展民宿、养老、科研、创意文化等产业。江苏常州武进区通过《农房(宅基地)租赁备案通知书》的形式,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注明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租赁人、房屋租赁期限和宅基地租赁使用期24.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限,放活农房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江苏昆山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相关机构合作,对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进行统一收储利用。
“2019年,全国各类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超过850万人,创办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占到80%,利用互联网+创业创新的超过50%。”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司长曾衍德介绍,高度重视发挥返乡下乡人员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制定财政、金融、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办公厅也出台文件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伴随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返乡下乡人员的产业用地和居住保障得到了改善。2019年,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据合同法保护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合法权益,明确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超过20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注重保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农房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宅基地的权益,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有偿使用制度。这些对返乡下乡人员的用地需求都是实质性利好。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表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是农村的隐性资产,也是启动农业农村发展加速度的关键。随着农村大量人口进城落户,农村“空心化”现象越来越突出,这对乡村振兴来说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要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有意识地放宽市场化用地主体的限制,扩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自。特别是允许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优先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010年对农村有哪些政策
一、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1.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
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
3.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5.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二、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6.稳定发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
7.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8.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9.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
10.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
11.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12.构筑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
三、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距
13.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14.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水平。
15.提高农村保障水平。
16.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加强沼气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
17.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四、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8.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20.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21.积极推进林业改革。
22.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23.推进城镇化发展的这个“长久不变”,不仅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更加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包含了通过完善土地承包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更加充分、更加完善的应有之意,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奠定了制度性基础。制度创新。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7.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农村改革30年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就是由亿万农民创造并形成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决定》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出了新的政策阐述,个亮点就是一个“长久不变”,即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长久不变”,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家庭经营的关键是要有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农民有了长期自主经营的土地,才能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和长远的经营打算,才能放心地在土地上谋发展、增投入。“长久不变”,是保持农村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尽管农村全面实行了生活保障制度,但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生计之本。“长久不变”,是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紧迫要求。把农户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地块,使农户承包地权属更加明晰,农民流转承包地才能更踏实,利益预期才能更明确,农户才能放心流转、稳定流转。
《决定》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另一个政策亮点在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
在“分”的层次上,围绕着改造传统农户、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着力提高农户融资经营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机械使用能力和开拓市场能力。
在“统”的层次上,要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现阶段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重点和难点。做好“统”的文章,必须从各地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喜欢怎么合作就怎么合作,农民需要什么服务就发展什么服务,把小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轨道上来。
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决定》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高度出发,要求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这对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自愿选择、自主兴办、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这是农村改革的一大成果,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要求,即“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同时,强调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优惠扶持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要把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农村部表示,将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研究,对基层因地制宜开展的探索创新进行跟踪,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稳妥有序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在防范风险、权属清晰和保证农民有稳定住所前提下,探索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功能,为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建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承担的,可以委托和安排实施;还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