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上一起官司,我们的一项文字证据中因为指纹模糊不容易鉴定,对于这种指纹模糊有没有什么好的鉴定方
(六)鉴定意见;指纹的鉴定必须有清晰的检材为基础,检材不具备条件,谁也没有办法。
指纹检材是什么意思_指纹检验报告模板
指纹检材是什么意思_指纹检验报告模板
足迹是人们在站立和行走时,与地面或其他承受面接触形成的脚掌或鞋、袜等形象痕迹。足迹是刑事案件调查中经常使用的一种重要物证。
痕迹鉴定:书写和盖章时间可否鉴定?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书写和盖章时间是可以鉴定的,按照《司法鉴定相关标准目录:物证类 》的分类、方法及标准即可,两者误都限定于六个月内。
3、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检查并出具《鉴定书》。1.书写时间的鉴定:按照目前技术手段,鉴定书写时间仅限于圆珠笔和深蓝色钢笔这两种笔体的书写,主要鉴定依据是笔墨的氧化程度。
2.盖章时间的鉴定:印章加盖时间的鉴定主要是通过与同一时间段加盖的印章相比对,从而确定印章的大致加盖时间。
扩展资料
一、司法鉴定书写和盖章时间所需准备的材料有以下三类:
1、申请表;
3、应当提交需要的其他材料。
2、鉴定中心审查案卷,不受理则拒绝鉴定,材料不齐者需补齐材料,等材料齐备之后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接受委托并预约鉴定时间;
理论上讲都能鉴定出来。《司法鉴定相关标准目录:物证类 》都有分类及方法,标准。书写时间,盖章时间都能按照标准比对。
24 GB/T 5402-2003 纸和纸板 透气度的测定(中等范围)葛尔莱法, 27 GB/T 色素炭黑PH值的测定,GB/T 742-2003 纸、纸板和纸浆 残余物(灰分)的测定。
扩展资料:
痕迹鉴定常见的一般有三种方法,指纹鉴定法、足迹鉴定法和工具痕迹鉴定法。在侦查人员现场勘察的时候,这三种方法是比较常见的。
一、指纹鉴定
指纹是手指上的乳突线花纹。指纹具有人各不同,触物留痕、排列规律和终身不变的特征。由于指纹上布满了汗腺并不断分泌这汗液,往往还从其他物体上沾有油脂、油漆、灰尘、血迹等,当其接触物体时,就必然留下指纹,而且指纹的稳定性非常突出,一旦形成,终身都不会改变。
二、足迹鉴定
工具痕迹是指利用工具破坏物体或者打击人体时,在物体或人体上形成的痕迹。工具痕迹是犯罪现场上最常见的一种痕迹,作案人适用改锥、钳子撬门压锁、剪切障碍物都会留下工具痕迹。通过对工具痕迹的分析、鉴定,可以确定作案手段,分析作案人的个人行为特征,为案件性质的确定,为侦查方向的确立提供证据。
参考资料:
以目前技术手段可以鉴定书写时间仅限于两种笔体的书写:①圆珠笔,②深蓝色钢笔;鉴定依据为笔墨氧化程度;鉴定的书写时间误限定于6个月以内。
对书写时间或印章加盖时间的鉴定,主要运用于如下相关书证的质证:
①离婚诉讼中,一方为争夺财产,与朋友串通伪造落款时间倒签的借条;
②因公司印章的丢失或者保管不严导致书面合同被伪造。如被怀疑的书证其书写或盖章时间与法律关系的形成时间或者对方主张的时间不符,且时间在半年以上,则可提请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扩展资料:
申办流程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鉴定原则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
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可以的,诉讼中可能会遇到明显系伪造的书证,比如伪造借条,伪造书面合同等,这类伪证如果签字或者印章与相应主体不符,则不难鉴定。但当签字和印章真实性无异议,只是内容系人为恶意伪造以谋求不法利益时,司法实践则很难作出认定。
书写和盖章时间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鉴定的。
以目前技术手段可以鉴定书写时间仅限于两种笔体的书写:
①圆珠笔。
②深蓝色钢笔。
鉴定依据为笔墨氧化程度;鉴定的书写时间误限定于6个月以内。
扩展资料:
笔迹鉴定的真实程度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检材特征
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样本特征
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诉讼中可能会遇到明显系伪造的书证,比如伪造借条,伪造书面合同等,这类伪证如果签字或者印章与相应主体不符,则不难鉴定。但当签字和印章真实性无异议,只是内容系人为恶意伪造以谋求不法利益时,司法实践则很难作出认定。
经询问明正司法鉴定中心相关痕迹鉴定专家,得知书写和盖章时间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鉴定的,现将专家意见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以目前技术手段可以鉴定书写时间仅限于两种笔体的书写:①圆珠笔,②深蓝色钢笔;鉴定依据为笔墨氧化程度;鉴定的书写时间误限定于6个月以内。
对书写时间或印章加盖时间的鉴定,主要运用于如下相关书证的质证:①离婚诉讼中,一方为争夺财产,与朋友串通伪造落款时间倒签的借条;②因公司印章的丢失或者保管不严导致书面合同被伪造。如被怀疑的书证其书写或盖章时间与法律关系的形成时间或者对方主张的时间不符,且时间在半年以上,则可提请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理论上讲都能鉴定出来。《司法鉴定相关标准目录:物证类 》都有分类及方法,标准。书写时间,盖章时间都能按照标准比对。
24 GB/T 5402-2003 纸和纸板 透气度的测定(中等范围)葛尔莱法,
27 GB/T 色素炭黑PH值的测定,
GB/T 742-2003 纸、纸板和纸浆 残余物(灰分)的测定。
购房合同和收据实际是2016年后交易的,他填写时间是2013年8月份购买的,我公司查封时间是2014年5月20日。这样时间能否鉴定?
个人指纹鉴定在哪里可以做
参考资料来源:指纹三、工具痕迹鉴定鉴定主要是通过寻找指纹纹线之间的特征,对相符特征进行认定,对不同特征进行否定。若是个人了解指纹是否是同一人,可以通过宇鹿鉴定APP发材料进行审查材料是否具备鉴定条件。如果作法律用途则需要按照司法鉴定流程到场采集指纹进行鉴定。
刑事裁判文书包括指纹鉴定吗
二、司法鉴定书写和盖章时间的办理程序如下:包括。根据查询《刑事诉讼法》显示,刑事裁判文书的内容主要有指纹鉴定、并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物品等比对,其中是包括指纹鉴定的。指纹是人体独一无书写和盖章时间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鉴定的,现将专家意见总结如下:二的特征,并且它们的复杂度足以提供用于鉴别的足够特征。
指纹机器扫描与人工按的指纹能否鉴定?
再者,还有笔迹可以辅助检验的啊?多提供一些其他的条件,会对鉴定有帮助的。现在的科学技术发达,是能够鉴别出来的。
一、在司法实践中,笔迹以及指纹都有人曾经造过;
二、笔迹造的,可以理解,实践中也比较多;指纹造,明显是违反科学原理的,因为任何二个人的指纹都是不同的,直接造是不可能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笔迹以及指纹进行鉴定时,必须是原件而对于印章加盖时间的鉴定,则主要通过以同一时间段加盖的印章相比对,以确定印章的大致加盖时间,误限定于6个月内。不是复印件或扫描件。
不完整的指纹能鉴定吗
1、委托人提交委托书和需要的鉴定材料;法律分析:一般是不能鉴定的,需鉴定的指纹不够清晰,或者清晰的纹线数量太少,认定指纹同一需要13个特征,否定同一需要8个特征,达不到这个要求,就不具备鉴定条件,这是指纹鉴定同一比对原理的基本要求。
《中华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不是本人签字和指纹,但笔迹鉴定是自己为什么
自己没签过字,为什么笔迹鉴定是自己签的
法律客观 :
第四十八(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2、、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纸张上指纹和打印文字的顺序鉴定方法
法律主观 :纸张上指纹和打到省一级鉴定机构鉴定。印文字的顺序鉴定方法有两种:
1、铅活字打印,根据其字的磨损、换字、机械故障及维修等情况可判定检材文件与何时的样本文件一致。
2、电脑打印机打印文件,根据针头、色带、故障、维修等情况判定检材文件与何时的样本文件一致,同时要根据打印字体、排版检验出文件使用的是何种文字处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