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养殖技术
渔业养殖技术有养殖品种选择、养殖场地选择、养殖设施、饲料选择、养殖管理、收获和加工等等。
水产养殖有机管理手册 水产养殖有机管理手册内容
水产养殖有机管理手册 水产养殖有机管理手册内容
1、养殖品种选择
选择适应养殖环境、生长快、产量高、品质好的品种。例如,在养殖鱼类时,需要考虑其生活习性、水温、水质、饲料等方面的要求。
2、养殖场地选择
选择水质好、水温适宜、阳光充足、交通便利的场地。例如,池塘、湖泊、河流等水域都可以用于养殖水产品。
3、a)生产基地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养殖设施
建设适合养殖的设施,如池塘、网箱、增氧机、水泵等。
4、饲料选择
选择适合养殖品种的饲料,如鲜活饲料、配合饲料等。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防止疾病扩散和影响养殖效果。
5、养殖管理
加强养殖管理,定期检测水质、清理池塘、观察养殖动物的生长和健康状况,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6、收获和加d)具备5年以上农业生产和(或)加工的技术知识或经验;工
根据养殖品种的生长情况和市场需求,适时收获和加工水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有机食品管理制度
内部检查员 internal auditor有机产品 第4部分: 管理体系
范围
GB/T 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系的通用规范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有机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及相关的供应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6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630.1 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
GB/T 19630.2 有机产品 第2部分:加工
GB/T 19630.3 有机产品 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9630.4的本部分。
3.1
有机产品生产者 organic producer
3.2
有机产品加工者 organic processor
按照本部分从事有机产品加工,其加工单位和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的单位或个人。
3.3
有机产品经营者 organic handler
按照本标准从事有机产品的运输、储存、包装和贸易,其经营单位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获准使用认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
3.4
生产基地 production base
从事有机种植、养殖或野生产品采集的生产单元。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内部负责有机管理体系审核,并配合有机认证机构进行检查、认证的管理人员。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经营证明文件。
4.2 文件要求
4.2.1 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的文件应包括:
b)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质量管理手册;
c)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作规程;
d)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系统记录。
应按比例绘制生产基地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应及时更新图件,以反映单位的变化情况。图件中应相应标明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a) 种植区域的地块分布,野生采集/水产捕捞区域的地理分布,加工、经营区的分布,水产养殖场、蜂场分布,畜禽养殖场及其牧草场、自由活动区、自由放牧区的分布;
b)河流、水井和其它水源;
c)相邻土地及边界土地的利用情况;
d)畜禽检疫隔离区域;
e)加工、包装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及相关设备的分布;
4.2.3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质量管理手册
应编制和保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
b)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c)管理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和权限;
d)有机生产、加工、经营实施;
e)内部检查;
f)跟踪审查;
g)记录管理;
h)客户申、投诉的处理。
4.2.4 生产、加工、经营作规程
应制定并实施生产、加工、经营作规程,作规程中至少应包括:
a)作物栽培、野生采集、畜禽、蜜蜂、水产养殖等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作规程;
4.4.1 应建立内部检查制度,以保证有机生产、加工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符合GB/T 19630.1~GB/T 19630.4的要求。b)禁止有机产品与转换期产品及非有机产品相互混合,以及防止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受禁用物质污染的规程;
c)作物收获规程及收获后运输、加工、储藏等各道工序的管理规程;
d)畜禽、水产等产品的屠宰、捕捞、加工、运输及储藏等管理规程;
e)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扫规程;
f)员工和劳动保护规程。
4.2.5 文件的控制
有机生产、加工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是有效的,应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4.2.6 记录的控制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并保持记录。记录应清晰准确,并为有机生产、加工活动提供有效证据。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土地、作物种植和畜禽、蜜蜂、水产养殖历史记录及一次使用禁用物质的时间及及使用量;
b)种子、种苗、种畜禽等繁殖材料的种类、来源、数量等信息;
c)施用堆肥的原材料来源、比例、类型、堆制方法和使用量;
d)控制病、虫、草害而施用的物质的名称、成分、来源、使用方法和使用量;
e) 对畜禽养殖场(及养蜂场)要有完整的存栏登记表。其中包括所有进入该单元动物的详细信息(品种、产地、数量、进入日期等),还应提供所有的出栏畜禽的详细资料,年龄、屠宰时的重量、标识及目的地等。
g)畜禽养殖场要登记所有饲料的详情,包括种类、成分和其来源等;
h)加工记录,包括原料购买、加工过程、包装、标识、储藏、运输记录;
i)加工厂有害生物防治记录和加工、贮存、运输设施清洁记录;
j)原料和产品的出入库记录,所有购货和销售;
k)标签及批次号的管理。
4.3 资源管理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不仅应具备与有机生产、加工规模和技术相适应的资源,而且应具备符合运作要求的人力资源并进行培训和保持相关的记录。
4.3.1 应配备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a)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b)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c)了解GB/T 19630.1~GB/T 19630.4的要求;
e) 熟悉本单位的有机生产、加工管理体系及生产和(或)加工过程。
4.3.2 应配备内部检查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a)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相对于被检查对象;
c) 熟悉并掌握GB/T 19630.1~GB/T 19630.4的要求;
d) 具备3年以上农业生产和(或)加工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e) 熟悉本单位的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体系及生产和/或加工过程。
4.4 内部检查
4.4.2 内部检查应由内部检查员来承担。
4.4.3 内部检查员的职责是:
a)配合认证机构的检查和认证;
b)对照本部分,对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部分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c)对本企业体系的全过程确认和签字;
d)向认证机构提供内部检查报告。
为保证有机生产完整性,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建立完善的系统,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加工记录、仓储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以及可跟踪的生产批号系统。
4.6 持续改进
应利用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其有机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有机生产和加工的健康发展,以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有机生产、加工的因素。有机生产和加工者应:
a)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b)评价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水产养殖户如何科学有效做好水质管理工作
水色可以是作为养殖参考的标准之一
放苗前先肥塘,即在池中施放经如金有机肥发酵剂发酵的有机肥或施用无机肥4.1.2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按GB/T 19630.1~GB/T19630.3的要求建立和保持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形成本部分4.2要求的系列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也可直接施用生物肥料,将水色培至黄绿色或茶褐色。
放苗投饲后应根据水色变化3.5,及时加换新水,始终保持理想的水色。
养殖前期以添加水为主,每隔2天加水5-6厘米,逐步提高池塘水位,透明度保持25-30厘米;
中期隔天加水6-8厘米,适量排水,透明度保持在30-40厘米;
养殖后期每天加水,每隔3天换水一次,换水量以不超过30%为度,透明度控制在35-45厘米。
在水产养殖中,使用和管理投入品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4.5 体系养殖主体在使用和管理渔、饲料等投入品时,应当在养殖场建立专门、的渔、饲料仓库,保持仓库环境通风、干燥、清洁,制定渔、饲料使用管理制度并上墙。在养殖生产中,要根据生产实际使用物和饲料,不乱用、滥用物、超范围、超剂量。
在养殖的过程当中应该f)畜禽养殖场(及养蜂场)要记录所有兽的使用情况,包括:购入日期和供货商;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及采购数量;被治疗动物的识别方法;治疗数目、诊断内容和用剂量;治疗起始日期和管理方法;销售动物或其产品的最早日期。注意水质,还有要看鱼有没有存在一些反常的情况,及时用。
投入品的使用原则上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尽量先使用生产日期早的产品。水产养殖应按健康养殖相关规定,严格按标准使用投入品,并做好水产养殖三项记录(生产记录、用记录、销售记录)。投入品的使用,尤其渔和“非品”的使用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鼓励通过采取水质检测、敏实验等措施,实施精准用,实现用减量。
稻虾模式稻谷收割前的水位管理
10月25日左右开始放水,逐步排干稻畦面水体,11月3日进行水稻机械收割,在此期间10月30日左右下地笼对青虾进行一次捕大留小的捕捞,待水稻收割完毕,11月9日起再下地笼对青虾进行陆续捕捞上市。
“稻虾共作”模式,具体怎么作?
技术要点
试验田选择与改造→清塘→水草种植→水稻移栽→苗种放养→生产管理→水稻收割→养殖对象起捕上市
1选址与改造
要求水源充足,水质清新、无污染、进排水方便,四周用60厘米高铝皮作护栏防敌害生物进入。池塘改造采用“田”字形,一沟一畦式稻田田间功能布局,沿田埂四周挖环形外沟,在中间挖内沟(简称外沟和内沟),其中外沟8米宽×1.5米深,内沟6米宽×1.2米深,坡比1∶(1.5~3),生产道路路基4米宽×0.12米厚C30混凝土硬化×0.6米高,高4.2.2 生产基地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程以田面为基准点,在内、外沟里安装2.2千瓦盘式微孔增氧设备,在南北两边设置进排水系统并套用双层80目的筛绢过滤网,避免野杂鱼及鱼卵随水流进入池中。
5月26日改造后的养殖沟经过一个月的曝晒后每亩用生石灰150公斤化水趁热均匀泼洒在池沟底部和四周坡岸,以清除野杂生物杀灭病原微生物,继续曝晒一周至龟裂,为日后养殖打下坚实的基础。
到6月2日养殖沟内进水5厘米并用专用有机肥或碧卡菌肥水膏作基肥,4日起在沟内移栽伊乐藻,水草种植面积占养殖沟面积的30%,以零星分布为好,不要聚集在一起,这样有利于沟内水流通畅,另外摆放42捆茶树枝为青虾提供栖息、蜕壳、躲藏和避暑的场所。
3水按照本部分从事有机种植、养殖以及野生产品采集,其生产单元和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稻种植
6月10日进水以田面平为标准,水稻种植区每亩施经充分发酵后的有机肥羊粪150公斤、猪粪300公斤、菜籽饼300公斤,均匀遍洒并进行翻耕,12日回水没过田面5厘米,18日用机械插秧移植水稻,当天插完,隔两天再加水10厘米保秧一周。水稻品种选择茎杆粗壮、分裂性强、耐深水、抗病抗倒的品种作为水稻,采用宽行稀植,株行距为20厘米×30厘米,控制基本苗在5.5万穴/亩。
4苗种放养
6月21日共放养规格在12~15尾/公斤花白鲢400尾,7月10日用生物肥水膏进行肥水,培育浮游动植物,为虾苗下塘提供适口的基础饵料,13日选择生长快、规格大、抗病性强的 “太湖1号”青虾苗进行放养,每亩放规格在6500尾/公斤虾苗4万尾, 25日从本镇白茆顺隆鱼虾育苗场引进经标粗的沙塘鳢苗1354尾进行套养,沙塘鳢平均长度在2~3公分,苗种放养前均用苗种专用浸泡剂消毒,以防外界病菌带入。
5日常管理
(1)水稻管理:稻田插秧后稻畦面水层一般控制在8厘米左右,水稻进入有效分蘖临界叶龄期,将稻畦面水位升至20厘米左右,进行深水控孽,随着植株高度的增加,水层逐步加深,并在水稻进入齐穗期提高稻畦面水位至40厘米左右,此后略有下降,并保持在30厘米左右。8月3日施一次有机肥,便于水稻拔节引穗,8月17日及29日使用生物农(苦参碱)各一次进行水稻稻飞虱及纵卷叶螟病虫害防治,其他时间从未施过农。
(2)水产养殖管理:虾苗下塘后第3天起进行饵料投喂,开始选择0号白对虾饲料0.5公斤/亩,7天后根据吃食情况逐步增加,进入9月份育肥阶段每天投饵料3.5公斤/亩。在水质管理方面从7月24日开始每隔一周定期用生物制剂及改底产品进行调水改底,高温季节每3天加水10厘米并排掉部分老水,延长增氧机开机时间,保证池水有丰富的溶解氧,30日进行一次青虾纤毛虫防治。平时有专人负责勤巡塘、勤观察、详记录,利用检测设备对水质情况定期检测,根据天气等状况灵活调整投饲量,基本做到精准投饵及水质。
(3)收割起捕:10月25日开始放水,逐步排干稻畦面水体,11月3日进行水稻机械收割,在此期间10月30日下地笼对青虾进行一次捕大留小的捕捞,待水稻收割完毕,11月9日起再下地笼对青虾进行陆续捕捞上市。
水产养殖的技术要点
f)生产基地内能够表明该基2养殖沟内清塘消毒及栽种水草地特征的主要标示物。秋季是从夏季到冬季的过渡,是一个气温和水温均不断下降的过程。秋季是鱼类催肥长膘的旺季。切实抓好这个时期的饲养管理,可增强鱼的体质,为鱼类安全越冬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夺取渔业高产丰收的关键措施。 1、及时掌握旱情,早安排,早部署。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旱情预报,提前作好应急预案,准备抗旱物资,全面安排部署水产养殖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