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源源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湖北省有关养殖用地政策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中华土地管理法》一、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2、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二、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4、三、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5、过去养殖场使用的土地往往都是农业用地,不允许占用一般耕地。
6、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此次《通知》印发,对于养殖场、养殖投资者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
7、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除法律禁止区域不得划定生猪禁养区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8、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9、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10、通知还指出,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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