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用地新规定
你好,农村的房屋不能卖给外人协议无效,本村户口的人除外。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1. 不能破坏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法律依据:《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种植条件和耕地的耕作层;
我是城市人口,06年从村里转让了一处养殖小区,现在农村要确权,该怎么办?
3、国土资源所进行调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十五日。(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2、《土地管理法》中二、如何更改土地使用性质?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条规定隐含着允许农村住房进行转让的内容,但仅限于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
3、 现阶段也还不能够完全放开对宅基地转让的控制,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转让。
我自己承包的土地想用来搞养殖业需要什么审批手续
1、要办理引种及销售相关证照。在农村养殖业引种和销售时需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办理备案审批手续和产地检疫合格证,加强防疫设施建设,认真落实防疫措施;2、养殖临时用地手续。根据《中华畜牧法》第三十七条就养殖用地作了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农村宅基地证过户流程如下: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我县养殖户从事牛羊养殖,养殖户首先需本人提出申请,写明养殖地点、规模、投资等情况,经镇村审批后,在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签订复垦协议书,在不从事养殖以后需无偿拆除地面建筑并复垦;3、要到县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根据《中华畜牧法》第四十六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违法排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养殖户在建养殖场时应当先进行环评论证,建立相应配套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本身不可以买卖,但供销社的房屋可以作为住宅买下来,其所用土第四十条地(包括院子)可以自由使用。还有一点应注意:户口在本村,此前在本村无住宅。另一做法是以户口在本村,且已成家、在本村无住宅的子女的名义购买。防止粪污乱排乱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4、要在县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证;5、要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做法人登记。
我家是农村养殖户,养殖基地建设在农田里,土地管理所让办理土地使用
1、自然人提供: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人明;发展畜禽养殖业,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是大力支持的,但从事畜禽养殖业也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2. 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在非保护农田上建设。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可知,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
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可知,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建养殖场所在土地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国土资源部、在其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指出:“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另外我们从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规定可得知: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农村建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及流程
一、变更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如下: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农村建养殖场需要的手续有:
1、土地规划许可证。撰写一份《养殖场可行性报告》,到国土局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
2、营业执照。兴办小型养殖场,个人应向养殖用地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1、《物权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可在本集体内转让,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房。现阶段也还不能够完全放开对宅基地转让的控制,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转让。。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农村办养殖场的流程是:
1、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需要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4、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5、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性建筑,则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6、土地的手续,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7、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
8、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综上所述,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农村建养殖场条件:医技术人员;
(四)有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
农居房转让手续办理流程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您好,可以办理房屋产权公证,证明房屋产权归你所有。但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登记办法》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强调了几点:
一是申请人可以就集体土地上房屋申请转移登记,并不意味着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以自由转让。目前,政策、法律和法规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有严格的限制条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受到限制主要是由宅基地为集体所有的性质所决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受让人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仁[1999]39号)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s号)均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请注意,上述新规定可能存在一些地方性的具体执行要求,建议在具体决策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20071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是注意把握集体土地上转移登记与国有土地上的转移登记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两者相同点在于,两者均是房屋所有权从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的一种权属登记,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两者别主要在于土地所有性质不同、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不同所导致的房屋流转条件不同,具体就是两者转移登记的收件资料的存在很大别。集体土地上村民住房申请转移登记除了双方同意外,必须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而国有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则只需双方当事人同意即可,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转移登记的证明文件,可以避免集体土地上房屋违反规定私自流转,从而维护和谐稳定的秩序,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所有的房屋时,除了双方同意外,还应提交村民会议同意登记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登记的证明材料,以贯彻村民自治原则,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的监督。望采纳谢谢
农村养殖用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提供以3、动物4、税务登记证。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防疫条件合格证。持单位法人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到当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下申请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明材料:变更土地性质的流程
《中华畜牧法》第三十九条土地性质变更需要以下手续:
(1)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
(3)买卖双方需要携带房产证、原土地证、原件到场签定转让协议;
2、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人明。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办法》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2)办好房权证后,购房者需带、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材料;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得。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证过户手续流程
(4)带着各项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1、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受理后(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向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