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局对农村养殖猪的,环保局对农村养殖场的要求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怡怡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环保局对农村养殖猪的 环保局对农村养殖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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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村养猪有限制的主要是针对成规模的养殖场,要求其选址不能位于环境敏感区(例如住宅区)的向、要与敏感区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止猪粪尿恶臭污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有猪粪尿污染物的预处理设施(主要是沉淀池)、堆肥场要防渗、等。
2、养猪场要根据养殖数量、占地面积、所处环境敏感性等进行环评,编制不同的环评文件,通常要求200头以上的规模。
3、2、对于农村散养的数量不多的养猪行为,是不需要环保局审批的。
4、但如果因为养猪过程产生环境污染(猪粪尿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恶臭排放等)影响了周边居民、单位的用水、空气质量的话,环借鉴众多城市的成功经验,畜禽养殖异味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5、工业企业异味可向环保法律依据:《中华动物防疫法》 第十七条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6、部门投诉。
7、保局会进行处理,会要求养猪户进行整改,逾期不处理的会被罚款。
8、农村养猪注意事项:住宅区养的多了,环境太臭,应该违反环保法,应该分为养殖区和住宅区,现在养猪不是一头两头,是几十至几百头,臭气熏天,该有关部门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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