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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托管经营模式,农业生产托管有哪六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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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托管经营模式

法律分析:土地托管模式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托管经营模式,农业生产托管有哪六种模式

全托型模式:农户将土地委托给托管组织全权管理,托管组织实行从种到收全程服务。全程托管又可分为收益型全托和服务型全托两种。

半托型模式:农户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托管组织提供服务,服务结束后由农户验收作业质量,托管组织和农民结算用。

合作社型托管: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到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民参与合作社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四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农业生产托管有哪六种模式

农业托管服务的六中类型有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劳务托管模式、订单托管模式、联耕联种和农业共营制,其中联耕联种是一种新型生产方式。

联耕联种是由江苏省射阳县农业委员会探索实践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是在村两委会和门的服务下,采取“农户+农户+合作社”的新型农民合作经营模式。

联耕联种是在持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由村组统一组织,以打桩等形式确定界址,破除田埂,将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实现有组织的连片种植,再由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上联耕联种、联管联营,实现增面积、降农本,促还田、添地力,提单产、升效益的新型生产方式。

农业生产托管成功的关键点

农业生产托管相当于农户将现代化的生产要素引入到自家的经营当中,自身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参与到现代农业当中,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

托管方的农民依然保持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化服务组织则从托管服务中收取费用,不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同时通过化服务实现了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现代要素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是多赢。

农业托管服务有哪六种类型

农业托管服务的六种模式是:土地托管、种养结合、劳务托管、订单托管、种养结合、农业合作化。1、土地托管。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是指一些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耕种的人,将自己的土地委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由他们代为耕种和管理的做法。2、用耕作代替种植它和土地信托的区别在于,交通管制对象是个人,农作物的年度种植一般由土地所有者决定。3、劳动监护模式这种模式分为全托管和半托管。全托管就是承接农业种植的全过程,半托管就是把种植全过程中的一些工序承包出去。4、订单托管模式订单托管是农民将农业生产一定时期的劳务项目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劳务项目获得报酬。5、联合耕作和种植在村委会的指导和门的服务下,采用“农户+农户+合作社”的新型合作经营模式,是实现“增加面积、降低农业成本、促进退耕增地力、提高提货效率”的新型生产模式。6、农业联合经营体系如四川崇州通过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农民为核心,农业职业人、土地股份合作社、化服务组织为主体的“农业合作化”模式。

土地托管政策

土地托管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2、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3、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什么是农业生产托管农业托管服务有哪六种模式

农业托管服务有六种类型:土地托管、种养结合、劳务托管模式、订单托管模式、种养结合、农业联合经营体系,其中种养结合是一种新型生产模式。联耕复种是江苏省射阳县农委探索实践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在村委会的指导和门的服务下,采取“农户+农户+合作社”的新型合作经营模式在连续稳定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由村组统一组织联耕联种,以打桩破埂的形式确定边界,将零散的农田集中起来,实现有组织的连片种植。然后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农业生产中的联耕、联种、联管,从而增加面积,降低农业成本,促进回报。农业生产托管成功的关键农业生产托管相当于农民将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到自己的经营中,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现代农业,农民获得的收益更多。受托方的农户仍然保持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化服务组织在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从托管服务中收取费用,同时通过化服务实现资本、技术、管理等现代要素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什么是农业生产托管

农业生产托管指的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农业生产托管,狭义上是指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管、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组织的农业经营方式。广义是在耕、种、管、收的基础上,延长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全面系统的化服务。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由此土地托管或者叫农业生产托管,这一新型农业经济模式应运而生。

农业生产托管的优势

土地流转虽然是快速集中土地的办法,但是由于存在土地流转费用,再叠加粮食生产费用后,即使生产力水平达到发达水平。无法与市场粮价接轨,因此只适合高效的经济作物;土地入股只有在农户与托管组织强互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虽然暂时的通过保底分红的方式,可以快速启动,但是对于粮食生产长远来说。在总收入没有增加的前提下,经营组织会分掉农户一部分利益,因此只适合高效的经济作物。当前的农业生产托管,不存在土地流转成本,粮食生产所有的收入归小农户。且在托管组织与农户弱互信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所以说农业生产托管是当前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有效途径。

“合作社——托管”双向锁定模式的实质是什么

1、“合作社——托管”双向锁定模式的实质是土地托管,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2、代耕代种,代耕代种与土地托管在概念上大同小异,只是土地交管对象上有所不同,托管一般都是交给合作社等组织,代耕代种一般交给个人。另外,托管之后每年的种植作物由合作社决定,代耕代种一般是由土地的主人决定。

3、劳务托管模式,劳务托管模式又称菜单式半托管,是指农户与托管服务主体达成劳动服务协议,服务主体承包播种、育种、育秧、整田、栽秧、插秧、施肥、打、收割等种植过程所需劳动作业的主要环节;种植户自身承担劳动、种子、农、肥料等费用,农业收获归农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