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爱给大家谈谈狗肉不能大规模养殖吗,以及狗肉有专门养殖的吗应用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所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1、(2)日光照射和通风换气一的地区也禁止食用狗肉,但暗中还有很多人吃着,的省也出台了禁犬只法律,但不是禁止食用,民间还吃得热火朝天。
2、定不能忽视,狗舍的窗户至少是狗床面积的1/6。
3、目前还没有这方面专门的管理规定。
4、仅供参考赞同方认为:现在被吃的狗大多都是不法分子在农村偷的狗,很少有人愿意吃自己养的狗。
5、也基本不会有人愿意大规模养殖狗卖狗肉,狗本身就不容易大规模养殖,就算要养,好好训练之后大型犬卖上万都是有可能的(如果品种好可能会更贵),养狗在其他方面的收益远大于卖狗肉,谁还傻乎乎卖狗肉啊?:一、关于立法问题。
6、《肉狗屠宰检疫标准》的制定有赖于上位法《动物保》的精神。
7、与世界各地一样,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吃狗肉的传统,有些地区甚至有丰富多彩的吃狗肉民俗。
8、为保障动物养殖安全、维护身体健康,我国先后设立了《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畜牧法》、《渔业法》等法律。
9、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食物短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动物被普遍重视,发达纷纷设立《动物保》或《反虐待动物法》,旨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人道对待动物、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维护公共安全。
10、 我国的《动物保》尚在立法的准备阶段。
11、此项立法工作既要基于经济发展水平,也要考虑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发展理念;既要尊重民俗,也要尊重世界普遍价值观;既要考虑科学性,也要考虑可行性。
12、2009年,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常纪文推出《动物保(专家建议稿)》,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修改成为《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并再次面向征求意见;2011年,敬一丹在上提出制定《反虐待动物法》议案;2014年,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引发的吃狗护狗之争,受到国内广泛关注,加快了我国《动物保》的立法进程。
13、地方人大没有层面的法律作为依据,无法确定狗的地位,无法对狗进行伴侣动物、经济动物的分类,如果提前设立地方性法规,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与上位法相抵触。
14、 二、关于规范狗肉屠宰检疫问题。
15、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动物检疫实行申报制度,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是实施屠宰检疫的前提条件。
16、为预防、控制和扑灭犬类动物疫病,确保犬类动物的饲养与运输安全,于2011年出台了《犬产地检疫规程》,规定了犬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
17、 2010年3月1日施行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适用性是广泛的,其中的第四章对各类动物的屠宰检疫作出了统一要求。
18、本办法依据《动物防疫法》制定,《动物防疫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当然包括犬在内。
19、本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进入屠宰场(厂、点)的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有规定的畜禽标识。
20、犬的屠宰检疫,是由经营主体在屠宰前申报、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的,与生猪的检疫规程一样,先查产地检疫证明,再实施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和出场检疫。
21、 目前的情况是,我市现有的7万只犬没有一只申报过产地检疫,所以谈不到屠宰检疫。
22、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权衡轻重缓急,兽医部门目前以推进犬产地检疫为重点,兼顾屠宰检疫;以生猪、牛、羊、家禽等大规模养殖动物为主,兼顾犬猫等零星上市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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