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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养殖合作社证明 养殖合作社证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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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依据

一、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哪些条件申请登记的文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显示组织合法存在的证明,也是成员资格和权利有效存在的重要证明,其真实可靠性是保证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的,撤销登记。

(1)有五名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

(2)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法律依据:《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养殖合作社可以为财产保全担保吗

申请财产保全时,养殖合作社经同意,可以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农村养殖合作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中华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申请成立农村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2)

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

(3)1、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有符合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

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贵州省贞丰县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手续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

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

三、合作社成员必(5)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

、筹备发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三、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第四、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第五、组建工作机制;

成立合作社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证件:

、申请书;

第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第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第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明;

第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第六、住所使用证明;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当将以上文件提交之后,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注册农村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发起人就是发起并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始人。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的整个过程中,主要工作要由发起人出面组织进行和办理,发起人对外代表组建中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法律分析:(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三)有符合本法规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申请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手续作假负什么责?

有5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

专业合作社如何办理登记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手续

依法登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得法律保护的重要依据。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登记程序由申请、审查、核准发照以及公告等几个阶段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规定,并明确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根据法律实施同步有效性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办法也将于2007年7月1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同步实施。

为了保证登记事项的及时有效,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稳定交易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法定登记事项变更,主要是指:经成员大会法定人数表决修改章程的;成员及成员出资情况发生变动的;法定代表人、理事变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地变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发生变化的。这些登记事项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在和经营影响很大的事项,直接影响着交易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按照有关登记办法和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除法定变更事项外,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情形对相关登记事项进行变更,以保证自身的正常发展以及维护交易相对人的知情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后的时间作出了明确限制,即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内办理完毕。这里的登记申请,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即从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所有的登记工作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如何办畜牧养殖合作社?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意见,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专业经济协会两大类别,其中包括各类专业联合社和各类专业技术协会、技术研究会、专业联合会等),要经过一定的法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明;程序取得法人资格,才能参与民事和经济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确立民事义务。组建的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发起人限额不得少于3人,并要组成筹备小组,选举组长一人。

1、坚持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较好;

2、自身综合素质较高,组织能力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

3、从事的业务活动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内有较大的影响力,一般为从事同类或相关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或综合生产经营大户)与经纪能人;

4、没有受刑事处罚和剥夺政法权利;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出资清单,只要有出资成员签名、盖章即可,无需其他机构的验资证明。。

二、办理和备齐工商(民政)注册登记必须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1、申办专业合作社有限公司和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根据《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暂行意见》规定,按照当地工商登记管理部门规定要求,填写表格,完备登记材料。

2、申办专业经济协会,根据《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填写表格,完备登记材料。

三、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和备案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由各级门根据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行登记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按照《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暂行意见》(鄂工商个[2005]136号)通知精神,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合伙企业法》、《中华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或《中华公司法》、《中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准许其围绕成员的生产或加工、销售从事经营活动。

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书在哪里打印

一、首先要明确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印。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明;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出第六、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资清单,只要有出资成员签名、盖章即可,无需其他机构的验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工作,在登记机关受理之后的20日内必须办理完毕。20个工作日的期限规定,也适用于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地方部门登记机关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