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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可否用于养殖_农村一般耕地允许搞养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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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养殖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

可以的,养螃蟹、鲤鲫鱼、泥鳅等。不过要有水,不能跑水哦,而且收益也不算很高,养殖技术在百度文库基本也能找全。尝试养殖建议养点鱼在里面。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可知,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是否所有的土地都能进行畜牧业养殖,对于此,我们进行下一步的探讨。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可知,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涉事土地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另外我们从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规定可得知: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所以说,并不是所有耕地上的养殖场都是违建,如果因为拆违而遭到强拆是不理也不合法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开发楼盘可以,如果诉求得不到回应,可以聘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农民占用耕地养殖违法吗

国土资源部、在其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指出:“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民占用耕地养殖违法。

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期满不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问题四:农民在自己的承包的耕地上建养殖场可不可以???如果不可以怎样才能有获得建养殖场的土地??? 不可以,因为耕地的性质是不能随便改变的。到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备案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般农田可以搞养殖吗

2、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定要带本人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复印件。

有钱就可以吧一、耕地可以搞养殖业吗

农村哪些土地可以申请搞养殖用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二、养殖业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审批。在不破坏耕地也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 经营自,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三)饲养管理散栏饲养改传统的个体精细区别对待,为群体区别饲养。每个饲养员通常管理多达100多头牛,牛只的分群和调群工作是重要环节。对初产母牛、干奶母牛、泌乳盛期、泌乳中后期以及不同阶段的生长发育母牛,应做到合理分群并及时调整。自 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

可以使用一些荒山,可以使用一些荒坡,也可以选择一些农田,还可以选择一些空闲的地方,也可以选择一些荒地。这些地方要没有人种植不会造成任何的环境破坏,不会造成空气质量被破坏,而且不会影响周围的生态环境,也不会影响周围的植物。

自己耕地建养殖场是不是违建

土地管理法

法律分析:

不是。农用地上搭建养殖场是农户正常从事养殖的行为。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而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另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因此,养殖场场主取得了合法的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的行为,属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行为,依法享有从事畜牧业这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这是《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以及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对农民发展农业这一基础性产业的基本保障。从常理可知,养殖户不在农用地上搭建涉农设施,不可能对家禽走兽等畜牧业实施基本的管理。

法律依据:问题五:在自己家的农耕地上能不能建养殖场 按现在的土地政策是不成的,如果想盖要经过县级以上认定,而且当地土地总站认可。实际上基本农田使用要报,一般农田要报省级以上部门。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中华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衍生问题:

耕地的承包期限为多少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规定什么样的土地可以搞养殖

《中华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农用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另外,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地。

《中华土地管理法》章第四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扩展资料养殖业注意事项

(二)经营管理散栏饲养奶牛场的经营管理不同于传统式的饲养,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都必须有现代化意识和对新饲养模式的确信。必须建立一支一专多能,既懂养牛又会掌握机械作的干部和工人队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土地管理法

耕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问题九:农民可以在自家土地上建养殖场吗 基本农田不可以,其它农业用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问题一:一般耕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您好,一般都是可以的,如果您的当地有限制就不好说了,不过可以搭个简易棚和场地围栏,只要不建房屋就没事,希望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异常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问题二:农民可以在自己的耕地 建造养殖场吗 看当地的政策吧,我在广西,我们这农民在自己的地里建养殖场的话,只要不是基本农田就没有问题,甚至都不用审批。

问题三:在耕地上建房办养殖场合法吗 不合法,按规定基本农田是不允许搞养殖的,如果不是基本农田也不是养殖用地的话,如果想养殖需要咨询村委会和乡农委,是否可以养殖和建设养殖房屋。

问题六:农村宅基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注意办理顺序(不然会多走很多路) 步:先打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咨询办理养殖场对土地的使用要求。(我国的土地是有很多性质的,比如村里分配的地,你造了房子,但性质可能是耕地,没人是不管的,但建养殖场就需要商业用地等诸如此类的要求才能办理。)同时顺便对你自己的地块办理土地使用证。 为什么先明确土地顺序呢?就是因为土地性质的原因,如果许可证和注册都下来了,到土地性质不过关,不是换块地这么简单。按照程序是重新申请一遍。白白浪费前面的时间。所以先明确自家土地的性质和证件放在步。如果咨询结果明确不能使用,就直接考虑换块土地使用。 第二步;在确认土地可以使用的情况下,再向相关部门申请养殖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同时根据要求进行前期的一些硬件建设。 第三步:证件完善,环保消防排污等检测合格,可向工商申请注册(也可以先申请注册再通过检测),这里的前后顺序,只要咨询当地机构就可以了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

问题七:我想在耕地上建养殖场可以吗 需要什么手续支 现在自家的耕地里建设养殖场,首先需要提出申请,进行审批。

《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 ,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问题八:农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养殖场可不可以??? 你的问题中的“承包”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属于“农村土地承包制”中的“承包”,你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属于此种情况,根据《中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你可以在承包地上建养殖场(养殖业属于农业),但是前提条件是不能给土地造成性损害。

第二种是属于你转包(或者说是承包)的他人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如果属于此种情况,那么就应该根据你和对方的合同办。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上一种情况。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 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

耕地可以搞养殖业吗,养殖业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首先要确认土地是不是属于基本农田,虽然畜牧养殖可占用农地,但基本农田不可用于养殖。除了基本农田还有许多地方都不能开展养殖业,比如水源地附近的区域,在水源地附近盖养殖场,会污染水源造成环境问题。同时居民区及附近的区域也不能发展养殖业,在居民区搞养殖不仅会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还会产生污水流入街道。

1、首先要确认土地是不是基本农田,虽然畜牧养殖可占用农地,但基本农田不能用于养殖。耕地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改变它的耕种作用。尤其是基本农田只能拿来种植粮食,养2不能在耕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在未保护耕地上建设。这是基本农田红线,因为它关系到的口粮用地,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触摸。同时,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土地分类法》和《关于如何处理养殖占用土地的请示》两个文件,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场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批准占用养殖基本农业用地以外的耕地。殖业虽然也属于大农业,但是在耕地上建造建筑会破坏耕作层。

2、除了基本农田不能用来做养殖业以外,还有很多地方也不能做养殖业。比如水源你要几头牛可以,单养多了就不可以地及附近区域,在水源地附近盖养殖场会污染水源造成环境问题。所以现在水源地被划分为禁养区,部分地区就连水牛都不能下河洗澡。

3、养殖业不仅要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一般小型养殖场办个体工商户即可,大型的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办企业形式的合格证。

土地流转的来的土地可以搞养殖吗

3、居民区及附近区域也不能搞养殖,否则不仅会影响居民生产生活,还会产生污水流入街道,所以这也是被禁止养殖的区域。

是可以的。养殖仍然属于土地的农业用途范围。现实中,农村土地流转多用于养殖鱼、猪等。

目前关于流转土地用途的规定是不能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即不改变“农用地”这一基本性质。

《中华土地管理法》章第四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对于土地用途的限制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保护日益减少的耕地。所以是可以进行养殖活动的。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一)牛场总体布局与牛舍设计牛场总体布局就是各类牛舍、挤奶厅、饲料区(饲料的收购、加工、贮存、供应)、粪尿处理区和其他附属建筑物以及设施的位置与相互之间连接,要便于日后奶牛生产最有效、最经济的运转,并力求做到减少牛只行走距离。

农村用地、生产用地、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

农业用1、首先需要确定养殖类型、养殖场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然后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约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直接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即可。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地

基本农田可以搞养殖吗,农田和林地有什么区别

1不得破坏耕地的种植条件和耕作层。这是为了保护土地的性质。我们不仅要注重眼前几年的培养,而且要破坏未来的长期培养。土地承包人在使用土地时,应当充分尊重自己的生产经营自。只要耕地的耕作层没有受到破坏,耕作和种植条件没有受到破坏,土地承包人可以决定将耕地用于水产养殖。

回答

基本农田不可以发展养殖事业,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普通农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发展养殖事业,但期间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与种植条件,也不能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一、基本农田可以搞养殖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殖业

1、基本农田不能用来发展养殖事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2、普通农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发展养殖事业,但养殖时不得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得破坏耕地的种植条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3、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二、农田和林地有什么区别

1、农田

2、林地

(1)林地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林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防护林等各种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

(2)林业用地是专门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的总称,分为林地和林业生产辅助用地,简单来说林地就是植树造林和森林永续利用的根本,而林业生产辅助用地就是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所必须的道路、集材场、防火线及相关建筑物等所占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