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于养殖占地如何规定
利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搞建通知指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筑,也要经过批准才合法。政策允许养猪的区域是哪些,哪些区域禁养?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完善生猪生产的用地政策:根据目前自然资源部: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养殖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_农业养殖设施用地
养殖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_农业养殖设施用地
一、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二、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三、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过去养殖场使用的土地往往都是农业用地,此外也有专家认为,开辟新养殖场有利于降低非洲猪瘟发生率,解决土地问题对生猪生产能力的恢复非常有效。不允许占用一般耕地。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此次《通知》印发,对于养殖场、养殖投资者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通知还指出,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陕西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2020
法律主观:
《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第二条 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设施农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建设要符合农业发展规划、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设施农用地要合理选址。在保法律客观: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尽量少占农村用于养殖占地,应该是未利用的空闲地,办理成产业化用地,然后在建场养殖,办理相关养殖证件;如果是撂荒地(属于草原)或林地搞养殖,都要办理征占手续,很难办,费用也高。对于耕地,法律是不允许在其上搞养殖的,办不了手续的。或不占耕地,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超规模占地,禁止搭车审批。设施农用地畜牧场、饲养场、水产养殖场,确需占用耕地的,须签订复耕保证书,交纳复垦保证金,按时要求恢复成耕地。
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的含义和审批手续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除法律禁止区域不得划定生猪禁养区设施农用地的含陕西 农村宅基地 管理办法 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前款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 土地使用权 建设住宅及其相关附属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义: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从种类上分,主要包括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两大部分。设施养殖主要有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