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小怡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南京市农村养殖地出租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按照《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 220号-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2、畜禽养殖用地将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应当结合畜禽规模养殖发展需要和土地供给的实际情况,提出用地规模、规划布局。
4、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的用地要求,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也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
5、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6、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提供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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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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