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怎么办手续怎么审批
扩展资料设置“畜牧业生产” 一级会计科目,核算农场在畜禽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饲养费用和饲养成本、增重成本、畜禽产品成 本。畜牧业产品的成本项目有工资和费、饲料、燃料和动力费、畜禽费、产役畜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低值易耗品、其他直接费用;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牛羊品种改良收费标准:牛品改费元/头;羊品改费元/只。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畜禽养殖污染防近年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不少地区还可以立项备案,立项成功是有补贴的。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养殖证》是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江门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江门市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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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手续有哪些?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养殖需要哪些证件
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2、令(2010年 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1、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养殖场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四、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五、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检疫申报、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六、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 、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搞养殖需建设用地,要通梗基层组织上报乡镇土地环保部门审批,再就是免疫登记,这得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目前大搞养殖业,和土地流转,审批不成问题,应该很好办。
农村养殖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有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建设养殖场用地需要到当地土管所申请,圈舍盖好后引进品种再到畜牧局办理一个检疫合格证就可以了,其他没有。我这里有很多养殖肉牛和肉羊的,需要良种的话你可以过来选购。
搞养殖需要办理些什么证件?
搞养殖首先要办理的证件就是《动物防疫合格证》,然后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种畜,还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办养殖场的手续都需要什么
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 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养殖证:
养殖证是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1、兴办动物养殖场需要办理的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的依据为《中华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你可以向当地农委(农业局、畜牧局或畜牧水产局)进行咨询,不收费。一般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等”3、《工商营业执攻》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乡镇工商所。4、基本农田不可以用作养殖场,所以,建场之初选址时应当符合当地的土地规划要求。
去工商局办理养殖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
养殖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此许可目前在多数地区为后置手续,也就是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 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人证明》及委托人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复印件,对其姓名及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农民、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中华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 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供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
办理养殖场需要哪些手续,知道的请详细说一下。
搞养殖、建家庭农场发展养殖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了?
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好消息是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禁养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是不错的选择。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在农村办个养殖场需要申请什么手续吗?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丁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畜牧业养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法律依据: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
共同生产费和企业管理费等。畜牧业生产的生产费用和产品成本计算的方法有分群核算和混群核算两 种。在农村公社生产队会计核算中,畜牧业生产费用一般在“畜牧业支出”帐户中进行核算。
参考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公告。资料来源: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各类,浴和驱虫品必须由团兽医站统一采供,单位兽医从兽医站领取。对无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私自购买者,一旦发现,全部没收、销毁,并严肃查处;造成的,追究其法律。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覆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覆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 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团委届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我团"强牧"战略的实施,明确,加强管理,实现"以质强牧、以效强牧"的奋斗目标。根据团《生产经营制实施办法》十三条制定本办法。
二条:全团畜牧业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防疫统筹,统一品种改良,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草场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统一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三条:团属基层单位的连长、厂长()、社区主任是本单位畜牧业生产的一人,负责组织、协调、规划本单位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与一人的政绩和工资挂钩,其考核分占物质文明考核的%。
四条:全民牧业棚圈设施等生产资料实行作价归户。
五条: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强化全团动物防疫工作,实施防疫统筹制度。
、依据《农九师动物防疫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一六五团动物疫病流行动态,确定动物防疫项目如下:
牛:口蹄疫(次/)、布病、出败、气肿疽防疫。
羊:口蹄疫、布病、羊痘、三联四防苗、疥癣(浴) (次/)、绦虫病防疫。
、兽医站负责全团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且负责社区的动物防疫和全团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连队的兽医技术人员,在团兽医站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及畜牧兽医业务工作。由连队按单位业务人员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号令精神,对出售活畜实行报检制。检疫人员对出售的活畜实施产地检疫,并佩带动物免疫标识,出据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如养殖户不进行报检和出售无免疫标识的活畜,按照《动物防疫法》四十六条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二十三条之规定,处以-元的罚款,对于抗拒执行的交门处理。
、养殖户从团外购进的牲畜,必须到单位兽医技术人员处登录台帐,参加团实施的防疫统筹,并向兽医技术人员出示免、检疫证明。若无证明的,必须报检;如养殖户不进行报检,按照《动物防疫法》四十六条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二十三条之规定,处以-元的罚款,对于抗拒执行的交门处理。
、团对兽医站按在编人员核定工资,实行定额补贴、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实行畜禽防疫建档立卡制度,保证养殖户一户一卡,建卡率达到%,兽医站负责对《动物防疫卡》的发放、使用和规范工作;兽医防疫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疫卡的填写、登记工作,本着谁管辖、谁填写、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
、防疫统筹费的收取标准为:牛元/头,羊元/只,猪元/头。
、各单位牲畜台帐、报表由单位兽医技术人员负责填报。每月15日前及时准确向团畜牧科上报《畜禽异动情况统计表》 。
六条:加大品种改良力度,发挥一六五团品种资源优势,促进数量型畜牧业向质量效益型畜牧业转变。
、育种站负责全团牲畜品种改良的技术指导、人工授精员的培训和优良种畜的供应工作;并按《种畜禽管理条例》加强种畜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种畜的档案和种畜饲养管理制度。
、农牧连队负责规划和组织本单位的牲畜品种改良工作,选拔有事业心和心的职工参加人工授精技术培训;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人工授精站(点)。
、牛品种改良开始时间为月中旬,羊品种改良开始时间为月上旬。各单位初应做出规划,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及时与团育种站取得联系,以便育种站做好培训和指导,适时开展工作。
、品改费单位收取后,除支付育种站技术培训费和指导费外,单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位留用。
、团对育种站按管理人员、饲养人员和种畜数量核定费用,实行定额补贴、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种畜的防疫由兽医站负责实施,并认真填写、登记《动物防疫卡》。
七条:严格执行《草原法》,坚持对草原实行有偿使用和"两权一制"改革,实行长期固定租赁经营,并签订使用、建设、保护合同,核发草场使用证。按照"轮牧、轮休、封育、播、灌溉、施肥"的建设方针,坚持"谁建设谁使用,谁使用谁管理,谁管理谁保护,谁保护谁维修"的原则,实现"建、用、管、修"与"责、权、利"的统一,将草原开发、建设、利用和保护有机结合起来。
、草场承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团承包到连队(社区),连队租赁承包到户。并由连队与草场承包户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和草场防火书,收缴草场承包费和防火押金。草原站根据单位承报的草场承包费收缴情况,核发和审验《草场使用证》。
、草场租赁承包合同的有效期,随《草场使用证》核发、审检限变动。无《草场使用证》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未审验的《草场使用证》,为无效《草场使用证》。
、欠交草场承包费者,必须结清欠款,由所在单位出据票据证明后,方可申请《草场使用证》的审验;否则,单位有权将其所占用的草场收回,进行竞价租赁。
、同放牧草场逐步纳入"两权一制"改革,实行联户固定租赁经营。
、草场承包费的征收标准为:放牧草场.8元/亩,割草场元/亩。
、团鼓励养殖户进入南山夏牧场和巴依木札以东夏牧场放牧,并免去夏牧场的使用费。
、宜林河滩草地的使用与承包,按植树造林有关政策执行。
八条:对草场新建的公设施(如:围栏等),由草场所在区域的连队管理。连队按谁使用、谁保护、谁维修的原则,进行租赁承包经营,使用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管护合同,凡损坏者由承包户自行维修,费用自理。
九条: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畜牧业科技含量,促进传统的畜牧业向现代化转变。
、各单位要抓好饲草粉碎加工工作,做到长草短喂,短草精喂。各养殖户收贮的苜蓿、秸杆,必须全部粉碎,以防火灾发生,确保合理利用饲草。单位草垛实施联保,如发生草垛失火,损失由全连养殖户同承担。
、农牧连队选择-户棚舍条件好、饲草料贮备充足、职工科技应用意识强的养羊户,参加全舍饲试验和绵羊高频繁育、双羔素等技术应用。为单位提高养殖科技含量作出,促进全团畜牧业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
十条:鼓励职工个人引进大型现代化畜牧机械。对购进成套大型牧业机械的职工,团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解释权属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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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
四、办理期限法律分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经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猪、奶牛、蛋鸡、肉鸡的养殖场。具有一定的规模,指标是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肉鸡出栏大于或等于50000羽。规模化养殖场标准是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猪:口蹄疫(次/)、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防疫。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
畜牧养殖带来的环境问题咨询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1、畜牧粪便占地污染农田生态环境,畜禽粪尿中含有大量氮、磷渗入地下,使地下水细菌总数超标。
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2、水体富营养化,畜禽粪尿未经过处理排入江河湖泊中,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水质恶化。
《中华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3、空气污染,有害气体排放、氨,形成酸雨。
4、甲烷排放造成温室气体。
5、疾病传播,粪便中含有大肠杆菌,蛔虫。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文件背景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农村经济活力的增长点,对保障消费者“菜篮子”供给、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缺乏必要的和规划,更多地是自发地单纯地面向市场需求自由发展,导致我国畜禽养殖业布局不合理、种养脱节,部分地区养殖总量超过环境容量,加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普遍配套不到位,大量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得不到有效处理并进入循环利用环节,导致环境污染。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表明,畜禽养殖业COD、总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268万吨、106万吨和16万吨,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1.9%、21.7%、37.7%,分别占农业源排放量的96%、38%、65%。近年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显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在全国污染物总排放量中的占比有所上升。可见,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已不容小觑,攸关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攸关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2、经营者的复印件(正、反面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 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