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保密宣传教育的内容是根据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确定的。同时,在不同的时间、地点,面对不同的对象,针对不同的情况,宣传内容也应当有所区别。但从基本方面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 保密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二) 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三) 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的宣传教育
(四) 保密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五) 保密先进事迹和泄密案例的宣传教育
就是以上这些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 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2、经营信息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一)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
(二)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
(三)对涉密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经营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进行区分管理的;
(四)以标记、分类、隔离、加密、封存、限制能够接触或者获取的人员范围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的;
(五)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等措施的;
(六)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
(七)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公司保密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保密协议的协议内容如下:
一、保密协议形式
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
二、保密协议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三)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五)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伞。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危险。
(六)确定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否则该条款无效。
简述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
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如下:
1、及时加强对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知悉和接触秘密范围广、事项多、密级程度高,有的甚至涉及全局性,历来是境外情报部门窃密活动的重点目标。要依法做好、依法管理、依法加强保密工作,关键在,重点也在。
2、经常加强对经管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管人员是秘密的接触者、保管者,又是秘密的捍卫者,保密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者,必须具备很强的保密观念、法纪观念和原则性;必须熟悉秘密载体的管理规定,熟练运用高科技手段管理秘密。
3、重点加强对保密执法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保密执法人员在保密法制宣教方面发挥着组织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密执法方面发挥着和监督检查作用,在保密法规规章的制定方面发挥着参谋和桥梁沟通作用。
4、抓紧加强对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依托人事部门在录用上岗前开展保密法制教育。要把保密法律知识作为招收、录用上岗培训的必修课程,从源头上把保密法制基础打牢。二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保密法律法规的宣教力度。
5、反复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是秘密的共同维护者,有也有义务保守秘密。对广大群众的保密宣传教育,就是要使其真正理解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含义。
商业秘密保护有哪些内容
应遵守涉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涉密人员应当遵守的保密纪律和有关限制性规定; 因履行保密职责导致涉密人员利益受到损害,资质单位给予补偿的规定; 涉密人员因违反保密规定而被无条件调离涉密岗位或给予辞退等处罚的规定; 因认真履行保密职责,资质单位给予涉密人员奖励的规定; 涉密人员应当遵守的其他有关事项。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明确保密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教育宣传的基本内容
保密教育宣传的基本内容如下:
宣传管理的保密要求是不得涉及秘密。
宣传保密管理的基本要求是:①宣传的保密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单位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宣传工作的保密管理。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单位宣传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单位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宣传前的保密审查、审批。
②宣传、展览、产品宣传介绍彩页、公开发表著作和论文等事项应严格遵守《出版保密规定》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承办单位和个人担负保密审查的主体,应对审查事项提出明确意见,经所在部门保密审查,报宣传归口部门审批。
对不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当由具体承办部门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研究,报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批。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装备采购使用主管部门的,还应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的途径形式:
1.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它们是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头脑的重要场所、培训的新型学府和加强性锻炼的熔炉,也是干部保密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
2.保密教育实训平台。保密教育实训平台是根据当前保密教育培训与形势任务需要专门建立的专业平台,也是开展保密干部培训和保密专项业务培训的重要途径。
3.网络教育平台。通过网络途径,能够极大提高保密教育培训的普及率,是拓展保密教育培训形式、丰富手段、扩大覆盖面的有效方式。
4.普法工作。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全国普法工作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普法互动活动,可以有效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法治意识和守法能力。
企业保密的信息通常有哪些?
企业财务部信息保密的作用:
财务人员核心的要素在于如何保密企业单位的财务账目,财务数据,财务统计报表等,一旦账目泄露外流或是在外公开,或是被竞争对手掌握,那么对于企业来说,这个是致命的威胁,影响企业的发展,造成企业的非常被动局面,甚至被-逼上绝境。
企业工的保密义务内容 包括:
一、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三、依约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四、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牟利;
五、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想知道哪些信息应该保密,哪些信息可以不用保密,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是怎么样的?
企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本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生产有关的设计,技术方案或技术决窍,计算机源程序,计算机程序文档,关键数据,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产品模型,数据,计算机程序等。经营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管理营销有关的管理策略,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管理经验,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销策略,销售方式,经营战略,经营,销售渠道,,财务资料,货源情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