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养殖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养殖需要缴纳什么税
(1)养殖本身不属于的征收范围,根据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包括牧草、牛、羊等)不属于增税范围。养殖场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环保税;如果有进出口货物,也需交关税;如果养殖场是占用耕地的,也需交耕地占用税,一次性缴纳。具体可以向当地税务局进行咨询。《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养殖场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减半征收。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
(二)从事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2)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包括肉牛养殖)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1]1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暂免企业所得税:①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②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生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③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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