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活禽调运监管,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据估算,全省畜禽废弃物(养殖污物)年量相当于1600万人之多,若按BOD5估算,全省畜禽的BOD5量相当于1800万人的量规模。再加上畜禽粪便作为农业肥料的比例大幅下降,大量的粪污产生及未经无害化处理就随时随地排放、堆弃,畜禽粪污对环境的污染逐年加大,对城镇、工矿及其自身的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未处理的畜禽粪污中大量的氮、磷、矿物元素及其产生的氨、等 恶臭气体,地恶化了空气、水体及土壤的质量,破坏了 生态平衡,对其中生存的 生物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有的甚至是毁灭性的。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的标准一是加强。加大对种禽调运环节、规模养禽场(散养户)、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加强家禽监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严格监管。严格落实活禽跨省调运检疫检验工作。规范实施种禽、雏禽和继续饲养的家禽跨省调运隔离观察制度。加强家禽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的监管。严格落实养禽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推广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的养殖模式。做好禽类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制度和养殖档案的建立工作。对农户放养家禽的,督促其通过围网等方式控制家禽放养范围,控制家禽放养时间,加强定期消毒等措施。加大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建立统一的活禽交易场所“休市消毒日”制度。进入市场交易的活禽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把“入场查验关、市场检疫关、消毒巡查关”,督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登记运输车辆和禽类产品的来源及去向,定期对活禽交易市场进行风险评估。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宣和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家禽养殖、贩运、交易等环节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贩运户和广大消费者禽类疫病防控安全意识。四是加强检查。全面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地区的监督执法,保障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怎样工业化管理规范禽类养殖
由于“菜蓝子”工程的实施和养殖业的逐步集约化、工业化,再加上目前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致富工程”的实施,畜禽养殖逐步在城郊及工矿地区集中。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2.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环境控制
条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分区管理。
第四条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规模化养殖场怎样定义的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经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猪、奶牛、蛋鸡、肉鸡的养殖场。具有一定的规模,指标是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肉鸡出栏大于或等于50000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近20多年来,我国养殖业发展迅速,取得了可喜的业绩,肉、蛋、禽总产量连续保持世界,对改善生活水平,调整人们膳食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但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畜产公害”,畜禽粪便、养殖污水任意堆弃、排放现象普遍存在,养殖场集中地区环境恶化,间接地对水源、土壤空气等产生污染。按粪便量计算,1头猪的排粪量相当于2个人的排粪量,而按BOD5( 生化需氧量)的量计,则1头猪相当于13个人。按我国1999年养猪5.2亿头计,其粪便量和BOD5 量分别相当于10.4亿人和67.6亿人;1只鸡的粪便量和BOD5量分别相当于0.1人和0.68人的排粪量,按我国1999年养鸡30亿只计算,其粪便量和BOD5量分别相当于3亿人和20.4亿人的排粪量。再加上鸭、鹅、牛等其它家畜家禽的物,其数量之巨可想而知。如今对畜禽物的处理已成为集约化养殖业的负担,对养殖场环境的控制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区域集中化,加大了对地区环境的压力
统计表明,2004年云南省共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即百头牛、千头猪、万羽鸡以上规模)700多家,其中奶牛饲养量4.56万头,生猪年末存栏168.6万头,全年上市435万头;家禽年末存栏8793万羽,全年上市10651万羽。
环保部门已经发现,由于相应的环保设施不完备,养殖业产生的污染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环境污染源。加之大部分养殖从业人员环保意识薄弱,依法治理力度不够,养殖污染有大行其道,无人问津之势,虽然近期相关部门已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及治理养殖污染的措施,但落实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效果依然不明显,养殖场及其周围地区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