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事业发展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督察 督查农业农村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督察 督查农业农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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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执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涉农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治理。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扶持农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何时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调研?
2018年7月26日,农办、农业农村部召开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调研启动会,部署启动督导调研。据了解,此次督导工作将分两批部署,批于7月底到8月中旬,赴15个省(区、市)开展督导调研;第二批也将尽快启动,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会议强调,开展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调研是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场硬仗。各督导调研组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调研,认真履行督导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督导调研组由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负责同志带队。督导调研将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的方式,重点了解2018年各省(区、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习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重要指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落实进展,以及组织保障、资金投入等情况,并指导地方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