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建养殖是合法的吗
(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法律分析:主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是基本农田的话是不可以的2、若农用地属于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则允许从事畜牧业生产,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民种植农作物、种树、畜禽养殖。如果属于基本龙田以外的土地(即农业用地),则可以建设养殖场,不是违法建筑。农用地界定:一、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一)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二)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宅基地建养殖场怎么样_宅基地搞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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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自家草地能建养殖场吗?律师:要看土地性质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法律分析:可以。农村土地办养殖场。这种情2、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况应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
法律依据:《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性质是草地能建养殖场,但是这仅仅是其中之一,首先要远离居住群,不允许污染水源,必须环保,所以在此前提下,一般用地才可以建养殖场
的土地性质划分是很明确的,农地分农田、林地、牧地、养殖用地,专地只能专用。
农村自留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1、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三、城市的土地属于所有。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不可以。的土地性质划分是很明确的,农地分农田、林地、牧地、养殖用地,专地只能专用。 根据规定,农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和一些经济作物,而建养殖场,需要土地性质为养殖用地,无论谁的无论哪块儿土地在土地管理局都有明确备注,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
一、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二)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耕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8倍;
(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