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政策
法律分析: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的《中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政策_外来物种入侵的解决办法
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政策_外来物种入侵的解决办法
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政策_外来物种入侵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条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政策
法律分析:我国制定并颁布的与防止和控制外来物种入侵有关的法律法规,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类:
1.关于动植物卫生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在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方面最为重要的法律包括:《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 业部分)》等。
2.关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这方面的立法对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作用还非常有限,主要包括:《环境保》、《森林法》、《野生动物保》、《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渔业法》、《海洋环境保》。
3.其他法律法规。包括《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法》、《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 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也开始尝试出台相关法规及政策,以应对日益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生物安全法》
条 为了维护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生物安全,是指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将有何威胁?该如何精准有效防治?
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威胁本地物种和生态系统,应当从源头入手加强监管,严控外来物种入境,共同构筑生物安全屏障
这种外来物种不仅会破坏的环境,而且也会导致的生态环境受到影响,也会导致房东的物种变亡,所以才会给造成危险。外来物种的时候就应该及时的进行处理,而且要及时的进行抓捕和捕捞,这样才能够防止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会威胁到环境,而且也会威胁到生态,会导致很多的物种受到损伤。可以在发现这种物种的时候就立刻进行抓捕和捕捞,这样才能够去更好的控制,才能过去防止环境受到影响。
防治外来入侵物种应采取什么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根据查询的公告可知,防治外来入侵物种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主动牵头,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物种引进的监管工作。
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
面对生物入侵采取什么措施
1、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
具体到我国,应成立包括检疫、环保、海洋、农业、林业、贸易、科研机构等各部门在内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此机构应从利益,而不是部门利益出发,全面综合开展外来物种的防治工作。
在外来物种引进之前,应由农业或林业或海洋管理部门会同科研机构进行引进风险评估,由环保部门作出环境评价,再由检疫部门进行严格的口岸把关,多方协调行动共同高效开展外来物种的防治工作。
2、完善风险评估制度:
要阻止外来物种的入侵,首要的工作就是防御,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就是力争在时间,地区将危害性较大的生物坚决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