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如何办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字版一式8份,电子版一式2份;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河南养殖项目环评审批 河南省规模化养殖场数量标准
河南养殖项目环评审批 河南省规模化养殖场数量标准
在办理完以上七项手续(或证件)后,便可按照预定规划建造养殖场了及附属房屋了。在建设完成后还需要报建设局与动物检疫检验局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小型养猪场建设才算全部完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按照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评价结论。
第八条 依法需要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向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 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扩展资料: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重新审核。
从下列方面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重新审核:
(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有无变化;
(二)原审批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有无变化。
若上述两方面均未发生变化,作出予以核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
最直接的办法是去环保局窗口问一下。在这里得到的比较笼统,还有各地的要求和程序可能不一样。
农村养殖场环评怎么过
农村养猪有限制的主要是针对成规模的养殖场,要求其选址不能位于环境敏感区(例如住宅区)的向、要与敏感区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止猪粪尿恶臭污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有猪粪尿污染物的预处理设施(主要是沉淀池)、堆肥场要防渗、等。养猪场要根据养殖数量、占地面积、所处环境敏感性等进行环评,编制不同的环评文件,通常要求200头以上的规模。农村养殖场环评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养殖场是将一定数量的畜禽等驯化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集中到特定区域内统一饲养,繁殖的场所。
发展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情况
畜牧养殖场近几年来,遍布全国各地的养殖户来我养殖场考察引种,均收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效益,受到了专家们的高度赞扬。
我们以其科学的管理,优良的品种,合理的价格,良好的信誉赢得了广大养殖朋友的信赖与好评,我们将永远坚持用我们的诚心换取您的放心这一原则,回报,服务于。
我们真诚的欢迎全国各地的畜牧专家,能人志士来山东旅游观光,指导工作,考察引种加入养牛,养羊业的行列,让我们手拉手,心连心,共同发展祖国的畜牧伟业。
问题处理
畜禽养殖业需要办理环评吗
环境污染问题法律依据:《中华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需要。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农牧主管部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河南省淮阳县小型养猪场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淮阳县畜牧局@淮阳县工商局
各地有所不同。
一、《营业执照》
兴办小型养猪场,个人应向养殖用地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备乡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然后再进行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在农村兴办小型养猪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即可。
到当地畜牧部门办理养猪项目备案手续。
三、环评手续
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写环评报告,然后送环保局进行委托评审,评审通过拿到批文环评手续就算完成了。
四、《土地规划许可证》
养殖用地不可占用基本保护农田,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科研单位、风景区、饮用水源地等区域,另外还需要位于当地划分的禁养区之外。可先撰写一份《养猪户可行性分析报告》,然后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养猪用地备案手续与《土地规划许可证》。
五、《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
持单位法人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
六、《税务登记证》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2、环评手续:过不了环评,办不了养殖场,这个要向当地环保局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养殖项目涉及水土保持的,要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要出具农业、国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要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要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农村养猪要不要办环评手续?
1、重点发展区:
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该区域养殖总量大、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出量大,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将大力扶持。
2、约束(二)周围环境现状;发展区:
、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南方水网地区,将严格限制。
东北4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和云南、贵州2省,鼓励龙头企业在这里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大力支持。
养殖用地需要办什么手续
二、项目备案手续法律分析:1土地的手续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4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养殖证》是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5办理工商登记、办好备案手续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分析: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只有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可以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养殖规模多少以上需要办环评
(三)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1份;法律分析: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肉牛常年存栏量600头以上;奶牛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家禽常年存栏量10万只以上;年加工2万吨及以上;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他规模的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洋工程建设3、潜力增长区: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海洋环境保》的规定处罚。
养殖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因为养殖的污染问题,在南方水网地区,严格限制养殖业发展,对生猪养殖划定了三个区域:3、经营许可证:如果是种畜禽养殖,还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这个证要先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核定。
七、《建设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