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方法可以控制外来生物的入侵
我国针对外来入侵种的控制方法
入侵物种怎么控制(入侵物种怎么控制的)
入侵物种怎么控制(入侵物种怎么控制的)
入侵物种怎么控制(入侵物种怎么控制的)
1、人工防治
依靠人力,捕捉外来害虫或拔除外来植物。人工防治适宜于那些刚刚传入、定居,还没有大面积扩散的入侵物种。我国人力资源丰富,人工防除可在短时间内迅速清除有害生物,但对于已沉入水里和土壤的植物种子和一些有害动物则无能为力;高繁殖力的有害植物容易再次生长蔓延,需要年年防治;人工防治有害动植物后如不妥善处理动植物残(体,如卵)株,它们可能成为新的传播源,客观上加速了外来生物的扩散。
2、 机械或物理防除
利用专门设计制造的机械设备防治有害植物。机械防除有害植物对环境安全,短时间内也可迅速杀灭一定范围内的外来植物。利用机械打捞船在非洲的维多利亚湖等地控制水葫芦等水生杂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云南昆明市也曾设计制造过一艘机械打捞船清除滇池水葫芦,福建农业大学也曾帮助福建宁德地区设计制造“割草机”控制大米草,但均因技术等原因最终未获成功。除技术问题外,机械防除后,如不妥善处理有害植物残株,这些残株依靠无性繁殖有可能成为新的传播源。通过物理学的各种途径防治也可控制外来有害生物,如用火烧控制有害植物,黑光灯诱捕有害昆虫,等等。
3、 替代控制
替代控制主要针对外来植物,是一种生态控制方法,其核心是根据植物群落演替的自身规律用有经济或生态价值的本地植物取代外来入侵植物。它的优点在于:(1)替代控制植物一旦定植便长期控制入侵植物,不必连年防治;(2)替代植物能保持水土,改良土壤,涵养水源,提高环境质量;(3)替代植物有直接经济价值,能在短期内收回栽植成本,长期获益;(4)替代植物可使荒芜土地变成经济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替代控制的不足在于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很多生境并不适宜人工种植植物,如陡峭的山地、水域等,同时人工种植本地植物恢复自然生态环境涉及到的生态学因素很多,实际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研究利用替代植物控制外来有害植物,应充分研究本地土生植物的生物生态学特性,如它们与入侵植物的竞争力、化感作用等,掌握繁殖、栽培这些植物的技术要点,并探讨本地植物的经济特性,市场潜力等,以便同时获得经济和生态效益。
4、化学防除
化学农具有效果迅速、使用方便、易于大面积推广应用等特点。但在防除外来生物时,化学农往往也杀灭了许多种本地生物,而且化学防除一般费用较高,在大面积山林及一些自身经济价值相对较低的生态环境如草原使用往往不经济、不现实;而且,对一些特殊环境如水库、湖泊,化学农是限制使用的。另外对于许多种多年生外来杂草,大多数除草剂通常只杀灭地上部分,难以清除地下部分,所以需连续施用,防治效果难以持久。根据作用方式,化学除草剂可分为内吸传导型和触杀型两类,内吸性除草剂如草甘膦、2,4-D等接触杂草后能被杂草吸收并运转到其它部位,对全株均有影响,一般用于多年生杂草,但防治效果缓慢;触杀性除草剂如克芜踪、除草醚等作用部位仅限于接触杂草的部位,因此通常对地下繁殖体无效,虽不被吸收和传导,但作用效果快,常用于一年生杂草。由于很多外来入侵植物系多年生,应用内吸性除草剂效果较为持久。化学杀虫剂杀灭害虫的作用方式也有触杀、胃毒、驱避等,也有激素和生长调节剂类农,外来害虫抗性发展很快,应经常交替、轮换使用多种杀虫剂,以延缓和降低害虫的抗性。
5、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是指从外来有害生物的原产地引进食性专一的天敌将有害生物的种群密度控制在生态和经济危害水平之下。生物防治方法的基本原理是依据有害生物-天敌的生态平衡理论,在有害生物的传入地通过引入原产地的天敌因子重新建立有害生物-天敌之间的相互调节、相互制约机制,恢复和保持这种生态平衡。因此生物防治可以取得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结果。生物防治的一般工作程序包括:在原产地考察、采集天敌;天敌的安全性评价;引入与检疫;天敌的生物生态学特性研究;天敌的释放与效果评价。因为天敌一旦在新的生境下建立种群,就可能依靠自我繁殖、自我扩散,长期控制有害生物,所以生物防治具有控效持久、防治成本相对低廉的优点。通常从释放天敌到获得明显的控制效果一般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对于那些要求在短时期内清除的入侵物,生物防治难以发挥良好的效果。由于从不同的利益角度对杂草的认识不同,生物防治杂草容易引起利益冲突。另外,引进天敌防治外来有害生物也具有一定的生态风险性,释放天敌前如不经过谨慎的、科学的风险分析,引进的天敌很可能成为新的外来入侵生物,从而带来“引狼入室”的后果。上杂草生物防治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引进天敌控制杂草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天敌安全性等新的挑战。1993年FAO颁布了《生防天敌引种管理公约》,对天敌的引种进行了规范。目前上进行有害植物生物防治释放天敌前,均进行天敌的安全性测定,主要方法有选择性测定和非选择性测定两种,进行风险分析的供试植物种类包括以下几类:(1)分类上与目标植物同属同科或近缘科的代表种;(2)本地重要的经济、观赏作物的代表种;(3)本地濒危物种;(4)形态学、物候学上与目标种相似的物种。
6、综合治理
将生物、化学、机械、人工、替代等单项技术融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弥补各自不足,达到综合控制入侵生物的目的,这就是综合治理技术。综合治理并不是各种技术的简单相加,而是它们有机的融合,彼此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以利用生物和化学防治综合治理入侵植物为例,由于融合了化学和生物防治的优势,同时又弥补了各自的不足,因此具有以下特点:(1)速效性 在实施的前期,在一些急需除掉有害植物的地方,将有选择地使用一定品种和剂量的除草剂,以在短期内迅速抑制有害植物种群的扩散蔓延,从而加快控制速度;(2)持续性 由于除草剂只能取得短期防效,难以持久,因此,使用除草剂后,释放一定数量的专食有害植物的天敌昆虫并使其建立种群定居,长期自我繁殖,并逐渐达到和保持植物-天敌之间的种群动态平衡,取得持续控制的结果;(3)安全性 与单一应用化学除草剂相比,综合治理对化学除草剂的品种、使用浓度、剂量及应用次数都有严格的限制,所选择的除草剂对其它生物安全,使用浓度、剂量、次数都大大低于常规用量,因此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对环境影响不大;(4)经济性 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以生物防治为主,在释放天敌后,天敌可自我繁殖,建立种群,在达到一定数量后基本上不再需要人工增殖,因此具有一次投资、长期见效的优势,防治成本相对较低。
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 物理防控,主要包括人力灭除、利用专门设计制造的机械设备防治外来入侵物种。
(2) 化学防控,主要是用化学制剂控制外来物种的种群,具有效果迅速、使用方便、易于推广等优点,但容易对生态环境、本地物种以及人 类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3) 生物防控,包括生物替代和生物防治,生物替代是选用当地物种通过替代方法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生物防治是通过在原产地引进天敌控制外来物种。
(4) 综合防控,将生物、化学、物理等单项技术有机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弥补单个技术的不足,综合治理外来入侵物种。
法律依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林草局 《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不断健全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外来物种入侵综合防控能力。到2025年,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基本摸清,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和入侵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得到全面遏制,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外来入侵生物,用什么方法可以控制和消灭它们?
对于外来入侵生物,现在通用的办法只能是人工防治、机械或物理防除、替代控制、化学防除、生物防治、综合治理等方法,加以消灭。
比如用感染使其灭亡。
也可以引种此物种的天敌,来抑制它
展现我们人类的智慧·性情·去感化他们
入侵物种怎么控制
生物入侵”是指某种生物从外地自然传入或人为引种后成为野生状态,并对本地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危害的现象。外来生物在其原产地有许多防止其种群恶性膨胀的限制因子,其中捕食和寄生性天敌的作用十分关键,它们能将其种群密度控制在一定数量之下。因此,那些外来种在其原产地通常并不造成较大的危害。但是一旦它们侵入新的地区,失去了原有天敌的控制,其种群密度则会迅速增长并蔓延成灾。而自然界里生态环境中存在着食物链,天敌之间相互制约,一但某种生物人为绝灭和人为引入,都会产生一系列难以想象的后果。所以国外有学者将盲目引种与生境的缩小和碎裂,过度捕杀,物种绝灭的次生效应列为引起物种绝灭的四大原因,并形象化地称为“魔四重奏”。
生物入侵分有意和无意两种。随着物种的引进,这些外来一方面可能造福人类,一方面也可能给当地生态环境乃至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如何解决“生物入侵”这个生物界的“非法”问题,使它们不在异国他乡形成危害?专家们的回答是:要谨慎引种,并加强对已引进物种的管理;第二要查清我国现有的外来有害物种的种类及危害状况;第三要加强对已知的主要外来有害物种的防治及综合治理工作。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2000年2月在瑞士通过的《防止因生物入侵而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失》中指出:“千万年来,海洋、山脉、河流和沙漠为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演变提供了隔离性天然屏障。在近几百年间,这些屏障受到全球变化的影响已变得无效,外来入侵物种远涉重洋到达新的生境和栖息地,并成为外来入侵物种。”
怎样防止生物入侵
我国针对外来入侵种的控制方法
1、人工防治
依靠人力,捕捉外来害虫或拔除外来植物。人工防治适宜于那些刚刚传入、定居,还没有大面积扩散的入侵物种。我国人力资源丰富,人工防除可在短时间内迅速清除有害生物,但对于已沉入水里和土壤的植物种子和一些有害动物则无能为力;高繁殖力的有害植物容易再次生长蔓延,需要年年防治;人工防治有害动植物后如不妥善处理动植物残(体,如卵)株,它们可能成为新的传播源,客观上加速了外来生物的扩散。
2、 机械或物理防除
利用专门设计制造的机械设备防治有害植物。机械防除有害植物对环境安全,短时间内也可迅速杀灭一定范围内的外来植物。利用机械打捞船在非洲的维多利亚湖等地控制水葫芦等水生杂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云南昆明市也曾设计制造过一艘机械打捞船清除滇池水葫芦,福建农业大学也曾帮助福建宁德地区设计制造“割草机”控制大米草,但均因技术等原因最终未获成功。除技术问题外,机械防除后,如不妥善处理有害植物残株,这些残株依靠无性繁殖有可能成为新的传播源。通过物理学的各种途径防治也可控制外来有害生物,如用火烧控制有害植物,黑光灯诱捕有害昆虫,等等。
3、 替代控制
替代控制主要针对外来植物,是一种生态控制方法,其核心是根据植物群落演替的自身规律用有经济或生态价值的本地植物取代外来入侵植物。它的优点在于:(1)替代控制植物一旦定植便长期控制入侵植物,不必连年防治;(2)替代植物能保持水土,改良土壤,涵养水源,提高环境质量;(3)替代植物有直接经济价值,能在短期内收回栽植成本,长期获益;(4)替代植物可使荒芜土地变成经济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替代控制的不足在于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很多生境并不适宜人工种植植物,如陡峭的山地、水域等,同时人工种植本地植物恢复自然生态环境涉及到的生态学因素很多,实际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研究利用替代植物控制外来有害植物,应充分研究本地土生植物的生物生态学特性,如它们与入侵植物的竞争力、化感作用等,掌握繁殖、栽培这些植物的技术要点,并探讨本地植物的经济特性,市场潜力等,以便同时获得经济和生态效益。
4、化学防除
化学农具有效果迅速、使用方便、易于大面积推广应用等特点。但在防除外来生物时,化学农往往也杀灭了许多种本地生物,而且化学防除一般费用较高,在大面积山林及一些自身经济价值相对较低的生态环境如草原使用往往不经济、不现实;而且,对一些特殊环境如水库、湖泊,化学农是限制使用的。另外对于许多种多年生外来杂草,大多数除草剂通常只杀灭地上部分,难以清除地下部分,所以需连续施用,防治效果难以持久。根据作用方式,化学除草剂可分为内吸传导型和触杀型两类,内吸性除草剂如草甘膦、2,4-D等接触杂草后能被杂草吸收并运转到其它部位,对全株均有影响,一般用于多年生杂草,但防治效果缓慢;触杀性除草剂如克芜踪、除草醚等作用部位仅限于接触杂草的部位,因此通常对地下繁殖体无效,虽不被吸收和传导,但作用效果快,常用于一年生杂草。由于很多外来入侵植物系多年生,应用内吸性除草剂效果较为持久。化学杀虫剂杀灭害虫的作用方式也有触杀、胃毒、驱避等,也有激素和生长调节剂类农,外来害虫抗性发展很快,应经常交替、轮换使用多种杀虫剂,以延缓和降低害虫的抗性。
5、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是指从外来有害生物的原产地引进食性专一的天敌将有害生物的种群密度控制在生态和经济危害水平之下。生物防治方法的基本原理是依据有害生物-天敌的生态平衡理论,在有害生物的传入地通过引入原产地的天敌因子重新建立有害生物-天敌之间的相互调节、相互制约机制,恢复和保持这种生态平衡。因此生物防治可以取得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结果。生物防治的一般工作程序包括:在原产地考察、采集天敌;天敌的安全性评价;引入与检疫;天敌的生物生态学特性研究;天敌的释放与效果评价。因为天敌一旦在新的生境下建立种群,就可能依靠自我繁殖、自我扩散,长期控制有害生物,所以生物防治具有控效持久、防治成本相对低廉的优点。通常从释放天敌到获得明显的控制效果一般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对于那些要求在短时期内清除的入侵物,生物防治难以发挥良好的效果。由于从不同的利益角度对杂草的认识不同,生物防治杂草容易引起利益冲突。另外,引进天敌防治外来有害生物也具有一定的生态风险性,释放天敌前如不经过谨慎的、科学的风险分析,引进的天敌很可能成为新的外来入侵生物,从而带来“引狼入室”的后果。上杂草生物防治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引进天敌控制杂草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天敌安全性等新的挑战。1993年FAO颁布了《生防天敌引种管理公约》,对天敌的引种进行了规范。目前上进行有害植物生物防治释放天敌前,均进行天敌的安全性测定,主要方法有选择性测定和非选择性测定两种,进行风险分析的供试植物种类包括以下几类:(1)分类上与目标植物同属同科或近缘科的代表种;(2)本地重要的经济、观赏作物的代表种;(3)本地濒危物种;(4)形态学、物候学上与目标种相似的物种。
6、综合治理
将生物、化学、机械、人工、替代等单项技术融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弥补各自不足,达到综合控制入侵生物的目的,这就是综合治理技术。综合治理并不是各种技术的简单相加,而是它们有机的融合,彼此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以利用生物和化学防治综合治理入侵植物为例,由于融合了化学和生物防治的优势,同时又弥补了各自的不足,因此具有以下特点:(1)速效性 在实施的前期,在一些急需除掉有害植物的地方,将有选择地使用一定品种和剂量的除草剂,以在短期内迅速抑制有害植物种群的扩散蔓延,从而加快控制速度;(2)持续性 由于除草剂只能取得短期防效,难以持久,因此,使用除草剂后,释放一定数量的专食有害植物的天敌昆虫并使其建立种群定居,长期自我繁殖,并逐渐达到和保持植物-天敌之间的种群动态平衡,取得持续控制的结果;(3)安全性 与单一应用化学除草剂相比,综合治理对化学除草剂的品种、使用浓度、剂量及应用次数都有严格的限制,所选择的除草剂对其它生物安全,使用浓度、剂量、次数都大大低于常规用量,因此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对环境影响不大;(4)经济性 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以生物防治为主,在释放天敌后,天敌可自我繁殖,建立种群,在达到一定数量后基本上不再需要人工增殖,因此具有一次投资、长期见效的优势,防治成本相对较低。